“宣布处分决定并非意味着违法违纪案件的终结,恰恰相反,这仅仅是教育整改阶段的开始,只有及时整改,堵塞漏洞,才能警醒更多的党员干部,使其心存敬畏,行有所止,达到教育、挽救、保护干部的目的。”驻杞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说道。
近日,驻局纪检监察组与杞县公安局党风政风室相关负责人分别到县交警大队、刑警大队宣布对两名违纪违法民警的处分决定。在宣布处分决定的同时,纪检监察组“趁热打铁”,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组织与会同志交流讨论,剖析违纪行为的案发原因,强化警示作用效果。
大家纷纷表示,要以此为鉴,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党性修养,摒弃不良作风,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通过用“身边人、身边事”以案明纪的形式,使处分宣布现场变成警示教育课堂,直击心灵,达到了查处一个案件、教育一批干部、规范一个单位、治理一个源头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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