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诺:不泄露、扩散巡察工作秘密;不向被巡察单位或举报人透露反映者的情况和反映材料的内容;不隐瞒或者歪曲、捏造巡察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违法事实……”。8月17日下午,开封市鼓楼区委巡察办、两个巡察组成员现场签订了15份《中共鼓楼区巡察工作承诺书》。
为提高巡察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严格巡察纪律,保证巡察质量,真正发挥巡察的“利剑”作用,该区自7月15日成立巡察组以来,集中30天时间为巡察组成员“补课”,打好巡察基础,确保“察”有成效。
学党章党规,强化业务知识:区委巡察机构、人员组建到位后,区纪委采取参加上级培训、自行培训、专题培训等措施,组织巡察工作人员及区委巡察人才库成员集中开展业务培训。利用4天时间,先后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八项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党内制度条例。巡察人员参加市委巡察培训2期,专题座谈会2次。
学巡视条例,明晰职责任务:8月13日《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发布后,巡察组成员专题进行了学习及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巡察组成员重点了解了巡察工作的背景、意义和重要性,进一步明确巡察职责,掌握巡察方式方法,严明巡察纪律。
签订承诺书,杜绝“跑风漏气” 为了严肃巡察工作纪律,保证巡察成效,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巡察工作全体人员签订了《中共鼓楼区委巡察工作人员承诺书》,承诺廉洁从巡、严守巡察保密纪律,做一个干净、干事、忠诚、担当的巡察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