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按照王岐山书记从严治党、严明纪律,监督执纪的方式多样化,经常化的要求,开封市鼓楼区纪委以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的 “蝇腐”案件为依托,不断探索有效、管用的监督审查方式方法,有效推动了基层纪工委查办案件工作实现“三个转变”。
一是推进基层纪工委体制改革,明权确责强担当,解决 “不想办案”问题。鼓楼区规定,各办事处纪工委书记在党工委内部排名在副书记之后,明确其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以外的工作,并配备一名专职和一名兼职纪检监察干部,确保基层纪委厘清职责、突出主业。今年年初,该区纪委与各办事处纪工委签订《目标考核责任书》,把办案工作分解到基层。同时,采取集中述职和单独报告相结合的方式,不定期听取各办事处纪工委查办案件情况汇报,约谈办案工作不力者并依据《目标考核责任书》相应条款严格责任追究。
二是划分协作区整合力量,当好基层纪委坚强后盾,解决“不敢办案”问题。2015年初,该区纪委把所辖8个街道办事处和43个区直单位划分为6个纪检监察协作区。及时调整反腐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人员构成,将公检法、财政、审计、人社等部门负责人纳入领导小组,遇到复杂、疑难案件,由该区纪委统一协调,组织公安、财政、审计等部门联合办案。根据该区范围小、人员少、人际关系盘根错节等特点,该区各纪检监察协作区实行交叉办案,通过交叉办案,仙人庄办事处2名村干部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挽回村集体经济损失3.4万元。
三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案件查办工作业务培训,解决“不会办案”问题。磨刀不误砍柴工。2015年上半年,通过高质量的培训,该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能力大幅提高。在办案时,该区轮流抽调办事处纪工委书记、纪检监察干部参与办案,让他们在办案中磨砺,提高能力。该区纪委领导或纪检监察干部随时、按需深入基层指导办案,对涉及到村、社区的重点案、热点案、疑难案,该区纪委领导现场办公、现场指导、现场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