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许县: 运用“四项机制”化解信访难题
2017-04-20 00:00 来源: 通许县纪委

(通讯员 耿明辉)2016年以来,通许县纪委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把握关键环节,运用“四项机制”积极探索实践从根本上预防和解决信访举报问题的有效办法。

抓好信访苗头排查化解,实施信访动态报送机制。根据不安定因素在不同时期、不同阶段发生的特点和规律,明确排查重点。实施村级随时向乡镇纪委报送本村信访动态,乡镇纪委每月5日前上报信访苗头排查化解情况,有特殊问题随时上报,县纪委建立信访苗头排查工作台账。并对信访苗头和疑难信访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制定化解方案,稳控措施。

强化初信初访受理,建立双向承诺机制。注重把好初信初访第一道关口,要求在接待群众来访时,做好来访人思想工作的同时,与反映业务内问题来访人就受理的有关事项进行双向承诺,与来访人签定“双向承诺书”,明确了双方责任和义务,维护了信访人的正当权益,提高了信访工作的效率和质量。2016年共有2件实名举报信访件签订双向承诺书,取得良好成效,反馈满意率达到100%。

做好领导带案下访,落实包案责任机制。针对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专项治理中排查出的问题及已处理但解决不到位的信访问题,明确包案领导,指定具体责任人,明确办理期限。并规定,凡赴中央、省纪委的信访件由县纪委副书记分包,赴市、县纪委的信访件由县纪委常委或副局长分包。在案件调查中实行“五包”,即:包调查、包处理、包落实、包反馈、包稳定,切实维护好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避免重信重访的发生。对群众反应激烈、带有倾向性问题的越级访、集体访线索,建立台账,由纪委主要领导或班子成员为责任人,带案下访。2016年,县纪委书记带案深入现场办公10余次,解决疑难复杂案件3件。

发挥组织协调职能,形成快速处置化解机制。针对突发性疑难信访问题,根据处置范围、信访事件参加人数、表现形式、紧急程度、严重程度,制订处置预案,加强与公、检、法、审计、县信访部门等有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整合信访资源,形成共同处理越级访、集体访和信访突发事件的合力,努力把信访突出问题化解在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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