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组织有哪些义务和权利?
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2.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3.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4.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5.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6.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的人员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企业事业组织应当配合有关部门采取相关安全措施。
权利:
1.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2.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面临危险的,可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
3.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导致财产损失的,按照规定给予补偿;造成人身伤害或死亡的,按照规定给予抚恤优待;
4.公民和组织对国家安全工作有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提出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
5.在国家安全工作中,需要采取限制公民权利和自由的特别措施时,应当依法进行,并以维护国家安全的实际需要为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