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三快一延伸” 澄事实还清白
2016-04-01 00:00 来源: 开封市纪委

杞县纪委在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过程中,探索对被诬告、诽谤或反映问题失实的情况,采取“三快一延伸”的方式及时澄清问题,还原事实真相,消除负面影响,维护党员干部工作积极性。

快入快查核准基本事实。纪检部门在收到信访问题线索后,分类归档。通过快速检索,对重访、重复件无新情况或反映问题之前已查否的,信访部门直接将检索结果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函告被举报人所在党委(党组);对新的问题线索,启动调查组初查快速反应机制,发现反映问题明显失实,不符合立案条件的,经报纪委常委会同意,调查组直接函告被举报人所在的党委(党组),及时消除负面影响。

快审快结不留问题尾巴。问题初核结束后,审理部门关口前移,启动分级处理机制。对涉及问题少、案情简单、能准确认定的,由调查组调查后按程序及时做出处理;对反映问题部分失实的,客观剖析原因写入说理性审理文书,送达文书宣布处分决定时,注重执纪与说理教育相结合,既讲明违纪事实,又指出失实问题和需要防范的环节,不留问题尾巴。

快送快存提升处理时效。经查问题不属实需要了结的案件,案管部门要在5个工作日内将情况书面函告被举报人所在党委(党组),并责成其所在的党委(党组)召开会议,解释说明情况,消除不良影响,并将会议情况于3个工作日内报县纪委备案。县纪委将反馈情况统一录入信访举报数据库存档,作为今后重访甄别的依据。

延伸工作触角。在对信访举报问题调查取证过程中,发现举报反映问题失实,且该党员干部勤政廉政、勇于创新,并取得突出成绩的,纪检监察部门将对其优秀工作表现以书面形式反馈组织人事部门,作为今后提拔重用的重要参考之一。



【编辑:程晓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