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6日,省纪委第三督查组组长李刚一行三人,莅临开封市司法局,对开封市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改革推进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实地督查。开封市委常委、纪委书记许兆儒同志陪同督查。
省纪委第三督查组在市司法局认真细致地检查了“两个责任”的落实情况、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制约和监督制度落实情况、纪检监察机关“三转”情况、反腐倡廉制度完善和落实情况、从严治党监督问责机制建设情况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详细了解了反腐倡廉制度出台前的征求意见、研究讨论和出台后的学习、宣传、评估、监督、问责情况,听取了相关工作汇报,到部分业务科室实地查看了司法行政业务工作流程、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的建立、公示和落实情况。
近年来,开封市司法局党委和纪委按照省、市纪委“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部署要求,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改革,对现行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广泛征求意见,深入查找权力运行漏洞,进一步建立健全了《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制度》、《决策事项末位表态制度》、《财务管理规定》、《诫勉谈话制度》、《局党委民主生活会制度》、《局党委工作议事准则》等一批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在此基础上加大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与相关科室人员约谈,监督制度执行情况,促使全局上下形成了崇尚制度、敬畏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的良好局面,形成了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各项制度得到较好的执行落实,充分发挥了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重要作用,市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连续多年在市委、市纪委年度考核中名列前茅。
督查组对市司法局锐意改革、积极创新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市司法局全面排查廉政风险,有针对性制定防控措施并予以公示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