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李店镇贾桥村支部书记姚志全违规办理低保问题。2009年12月至2015年底,姚志全任贾桥村支部书记期间,优亲厚友,违规让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三位村干部家属向某某等三人享受低保,2015年底取消向某某三人低保资格,期间违规享受低保金15227.4元。2018年6月,姚志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2、唐庄乡李洼村村支部委员李保青违规办理低保问题。2015年第四季度,李保青私自为不符合低保条件母亲办理低保,2018年四月份取消其母亲低保,期间违规享受低保金5236.8元。2018年5月,李保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3、兴隆镇罗庄村村委委员王荣海违规办理低保问题。2015年10月,王荣海在负责该村民政工作期间,违规为自己及妻子各办理一份低保,2017年5月份取消两人低保,期间违规享受低保金3408元;未按照程序为两位符合低保条件亲戚各办理一份低保。2018年5月,王荣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4、下洼镇山口村8组组长余金柱违规办理低保问题。余金柱在任该村组长期间,为其妻子夏某某违规办理低保,夏某某从2012年1月份开始享受低保,2015年7月镇民政办取消夏某某的低保资格。期间,夏某某违规享受低保金及电费补助4461.2元。2018年7月,余金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南阳市纪委监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