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瓦房店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谭志强违规购买和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2年3月,时任瓦房店市共济街道党工委书记谭志强,个人决定由街道出资、以街道下属企业名义购买一台超标准进口轿车,作为公务用车由个人使用至2014年12月;2016年10月,又私自决定将该车出售,所售车款归入共济街道财务。谭志强还有其他违规违纪问题。2018年8月,谭志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何守林等人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问题。2016年7月,何守林带领学院副院长王连云、学院党政办主任冯凯、学前教育与艺术设计学院院长冯国利、校企合作办公室主任李景昌、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院长孟祥忠等人,赴内蒙古扎兰屯学院考察交流。考察期间,何守林等人临时改变行程,前往满洲里等地参观游览。考察结束后,何守林等人超标准报销考察住宿费用,违规报销公款旅游住宿费并领取出差补助。2018年8月,何守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连云、冯凯、冯国利、李景昌、孟祥忠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市公安局西岗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穆传勇私设“小金库”以及公款报销个人费用等问题。2015年至2017年期间,穆传勇指使下属将上级拨入的专项经费违规设立“小金库”,用于本单位赠送节礼、宴请、节日补助等。同时,还以出差办案名义两次公款报销本人及家人的出行费用。2018年6月,穆传勇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大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