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区: 图解2019年“四种形态” 精准监督执纪问责
来源:开封廉政网 2020-01-15 09:47

为了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1月8日,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纪工委监工委绘制了2019年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图解,通过图文并茂,分析研判党员干部执纪情况,着力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2019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168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28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76%;第二种形态28人次,占17%;第三种形态6人次,占4%;第四种形态6人次,占3%。

从受处分人员类型看,科级干部5人,占13%;一般干部7人,占18%;农村、企业等其它人员27人,占69%。

受处分人员按违纪违法行为划分,违反政治纪律的0人,占处分总人数的0%;违反组织纪律的4人,占处分总人数的10.26%;违反廉洁纪律的2人,占处分总人数的5.13%;违反群众纪律的1人,占处分总人数的2.56%;违反工作纪律的9人,占处分总人数的23.08%;违反生活纪律的0人,占处分总人数的0%;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或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27人,占处分总人数的69.23%。

2019年以来,该区纪工委监工委聚焦主责主业,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盯住“关键少数”,又管住“绝大多数”,营造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纪工委  李慧娟 郭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