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出台《安徽省纪检监察干部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情况报告登记备案规定》,对过问案件说情干预说“不”,引发媒体关注。据梳理,今年以来,已有北京、青海、江苏、深圳等多地纪检监察机关健全相关制度,强化自我监督。
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监察体制改革持续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要求必须越来越高,强化自我监督不仅一刻也不能放松,而且要着力创新机制方法,完善内控机制,用建章立制扎紧“笼子”,从严密每一个具体环节入手,实现监督全流程无死角,严防“灯下黑”问题。
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开展审查调查是严肃的政治工作,对于这一定位,所有纪检监察干部都要有清醒认识,千万不要觉得“私人交情没法不帮”“问的都是边边角角”,抱着对于审查调查不会有大影响的侥幸心理。其实,打听案情往往是销案抹案的开端,说情干预更是滋生关系案和金钱案的土壤,甚至会蔓延出“帮助”出谋划策、对抗组织调查等恶劣问题,那将势必严重损害纪检监察干部形象。
衡之于左右,无私轻重,故可以为平。纪委监委的权力来自党和人民,也决没有任何“避风港”能置身于监督之外。纪检监察干部要进一步树牢纪律规矩意识,以“讲政治”的思想警觉形成坚决说“不”的思想自觉,从而加强对公正执纪的纪律约束,才能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时间、历史和人民群众的检验。
各地《规定》在实施时,仍要防止个别纪检监察干部在遇到“自己人”打听说情时抹不开面子,搞“非礼勿听”“下不为例”这一套,以致于知而不言不报备,使得制度执行不到位的现象出现。只有做到“雁过留痕,风过留声”,对过问说情者,有一起报一起查一起,并对这一问题不定期进行公开曝光,才能让“跑风漏气”彻底销声匿迹。
“刀刃向内”是勇气担当更是必然要求,建设执纪铁军需要一个时刻锤炼、长期锻造的过程。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铭记,不该问的事不问,不该说的话不说,要知道关系案件的一言一行都不是代表个人,而是涉及神圣的必胜的反腐败工作。(蔡相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