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巡察组的同志作风实,效率高,真是为咱办了一件大好事呀!”6月3日,当杞县沙沃乡高安村村文书高中奎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程序,把实施结果张贴在村务公开栏里时,在场的群众无不拍手称快。被无偿占用了36年的17亩林场土地收回来了,而解决这个历史遗留问题,巡察组只用了21天。
5月14日,按照十二届杞县县委第五轮巡察村(社区)工作安排,杞县县委第十四村(社区)巡察组进驻沙沃乡高安村开展巡察。在与村“两委”干部座谈时,巡察组发现村集体有17亩林地,36年来一直被7名村民占用,村里多次解决未果。
“要想解决这个问题,必须走访群众,把事情的原委调查清楚,才能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从村干部无奈的表情中,巡察组组长张凯意识到问题的复杂性,但强烈的责任感促使他产生了一定要收回这17亩土地的念头。
通过多方走访、与社区两委成员谈话、实地调查等方式,巡察组终于摸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上世纪80年代,土地确权不明,生产队并未与这7人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也没有明确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导致后来土地收回没有依据、困难重重。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知识的普及,群众集体意识逐渐增强,高安村村民便产生了将这17亩土地收归集体的呼声。
巡察组找到这7名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
“有的人没在家,他们就到街上找、地里找,一次不行就两次、三次,有这执着劲,啥事不能办好。”谈起巡察组同志们的工作态度,高安村村民王祖玉不禁竖起了大拇指。
功夫不负有心人,5月26日,问题有了突破性进展。在巡察组同志的感召下,7名当事人同意将占用的土地交回村集体。事不宜迟,巡察组立即建议村“两委”干部启动“四议两公开”工作程序解决问题,于是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如今,这片姓“私”近40年的集体土地终于又姓了“公”,杞县沙沃乡高安村党支部书记王东伟信心满满地表示:“我们一定用好这17亩土地,发展村集体经济,为群众谋福利。”(张树东 付星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