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召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请将相关文件、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等材料及时报送我组,做好事前报告及事后报备工作。”近日,驻市文广旅局纪检监察组制定下发《关于印发<“三重一大”事项监督报备实施办法>的通知》,提醒综合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行清单化管理并做好报备。
《办法》清单式列出了“三重一大”事项需要报告的内容,并规定各综合监督单位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须提前告知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组视情派员列席会议;事后各单位需及时报备相关会议纪要、项目进展情况等材料。纪检监察组将根据各单位“三重一大”事项报备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及时查找风险隐患,做到早发现、早纠正,防患于未然。
“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是实现权力制约、避免出现‘一言堂’的重要举措。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紧盯‘关键少数’,切实做到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持续提升派驻监督质效。”该纪检监察组组长何伟表示。(驻市文广旅局纪检监察组 惠亚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