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通许县纪委对通许县财政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宋流峰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查实宋流峰利用职务便利或影响,以协调教育工作产生开支为由向他人报销费用,构成索贿错误。
经通许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并报通许县委、县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宋流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同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和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开封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