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鹤壁市纪委对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副局长郭海明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郭海明违反公务员法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相关规定,任职期间与他人合伙从事房地产开发活动,离职三年内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在职期间滥用职权,借用其他单位资质从事房地产开发,并违规对自己参与开发的项目进行规划审批;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致使多个住宅小区超出规划许可进行开发建设。其中,滥用职权问题涉嫌犯罪。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鹤壁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郭海明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