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漯河市纪委监察委对漯河市委原委员、市政协经济委员会原主任魏信(正处级)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审查调查。
经查,魏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他人安排的旅游活动;违反组织纪律,违规安排亲属工作,违规选举党的基层组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公款。
魏信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等规定,经漯河市纪委监察委会议研究并报市委常委会议决定,省纪委常委会议讨论并报省委常委会议批准,决定给予魏信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漯河市纪委监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