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9日,十三届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和有关文章,对十二届县委巡察工作进行复盘总结,对高质量推进新一届县委巡察工作进行谋划研究。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代主任李琳主持会议并讲话,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李小咪出席会议。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的重要论述,以及党章和党内法规对巡视巡察的规定,并结合省委巡视整改专项“回头看”反馈问题,研究谋划下步工作。会议要求,要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对巡视定位、方针、重点、方法等心中有数,对被巡视党组织职责使命、地位作用等心中有数,进一步从政治上理解把握巡视巡察工作,更加科学精准有效推进巡视巡察工作。坚持政治定位、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系统观念、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围绕“三个聚焦”,做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巡察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增强做好巡察工作的政治自觉。
会议审议了《十二届县委巡察工作情况报告》、十三届县委五年规划和实施意见的讨论稿。会议认为,五年来,县委巡察机构在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积极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持续深化政治巡察,政治监督做得实;坚持系统观念,巡察向村(社区)延伸工作务实高效;注重成果运用,巡察“后半篇文章”扎实有效,为推动全县净化政治生态、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会议强调,要科学谋划并组织实施好十三届县委巡察工作,着力强化政治监督,着力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着力强化以巡促治,着力推动市县巡察向村(社区)延伸,着力推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着力加强队伍建设,高质量、有节奏地推进巡察全覆盖,保持推动新时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政治定力。
会议审议通过了《温县县委巡察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分工规则(讨论稿)》,强调要高度重视、认真分析、妥善解决县委巡察工作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重点厘清县委、领导小组、巡察机构、被巡察单位、纪委监委和组织部等各方职责,推动知责、明责、担责、尽责。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协助县委履行好主体责任,组织实施好每一轮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做好巡察人才库建设、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等工作。县纪检监委和县委组织部要站在实现各类监督贯通融合的高度,做好巡察干部配备、抽调等工作,发挥好巡察平台的熔炉作用。县委巡察机构要注重加强巡察干部自身形象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遵守“一依两不”原则,处理好与被巡察单位的关系,严禁高高在上,口大气粗。通过高质量的巡察工作,让人民群众评判巡察效果,获得提高素质和展示形象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