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日,温县监委对温县公安局岳村派出所指导员张波严重违法问题进行监察调查。
经查,张波在任岳村派出所指导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收受管理对象洗浴卡,并在办案中违法收受他人保证金、罚款等财物;在任城关派出所指导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处理刘某为首的犯罪团伙违法犯罪案件中,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未予立案,滥用职权将刘某等人的犯罪事实以治安案件调解结案,致使以刘某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坐大成势,在温县称霸一方,危害群众,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涉嫌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波开除公职处分。
张波简历
张波,男,汉族,1980年7月出生,河南省武陟县大封镇人,大专文化程度,2004年6月参加工作,2013年7月至2018年3月任温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指导员,2018年3月任温县公安局岳村派出所指导员,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