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州市纪委关于两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问责通报
2020-10-27 15:39 来源: 孟州市纪委监委

为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活动,进一步强化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现将近期我市查处的两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槐树乡岩山村克扣贫困户公益岗工资案。2016年12月,为增加贫困户收入,槐树乡岩山村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吴某某、赵某安排了公益岗位。2017年7月,市人社局将吴某某、赵某公益岗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工资合计6400元拨付至岩山村委账户。2017年11月,岩山村村委主任马长立、支部委员兼报账员张钢锤到槐树乡财政所,将该公益岗工资代领,并存在张钢锤名下账户,未向吴某某、赵某发放。2019年6月22日,张钢锤女儿将该款取出。2020年3月,群众多次向省扶贫办举报后,岩山村才将该工资支付给贫困户。2020年4月,槐树乡党委对岩山村支部书记马朝、村委主任马长立、支部委员兼报账员张钢锤立案调查。

二、谷旦镇洪道村骗取危房改造资金案。2012年6月,在洪道村危房改造项目申报、验收工作过程中,村报账员刘五星帮助村民牛某某提供虚假材料,为其申报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时任村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申末有不认真履行职责,未严格审核把关,审核签字都由刘五星代签,致使牛某某在住房不是危房的情况下,骗取国家补贴资金9000元。2020年1月,谷旦镇党委分别给予申末有、刘五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蝇贪”虽小,其害如“虎”。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本应为贫困群众解难救急,但仍有个别农村基层干部顶风违纪、胆大妄为,对扶贫资金动起了“歪心思”,洪道村双委滥用职权、损公肥私,挤占危房改造专项资金;岩山村双委借机揩油、私自克扣,把贫困群众工资当成了“唐僧肉”,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党和政府形象,是决胜脱贫攻坚路上的“绊脚石”,必须严惩不贷。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

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党对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没有任何退路和余地。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自觉和思想自觉,克服疫情影响,压实攻坚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强化监督管理,强化作风建设,一刻不放松地狠抓脱贫攻坚工作落实。全市党员干部要拿出过硬的工作作风和心系群众的深厚情感,坚持初心使命,践行责任担当。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着力加强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严肃惩治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精准施治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从严从快查处弄虚作假问题,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