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通报】孟州市纪委关于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的问责通报
2020-10-27 15:39 来源: 孟州市纪委监委

2019年8月,省扶贫督查巡查组对全省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半年督查巡查。在抽取的29个样本县中,发现我市存在帮扶工作不到位、扶贫项目进度慢等问题,对我市整体形象造成严重影响。近日,市纪委监委对我市脱贫攻坚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领导干部政治意识不强。化工镇党委书记牛二永、赵和镇下坡村第一书记张玉生,思想上重视不够,前期准备不足,在接受省督查巡查组访谈时,对访谈内容未能圆满解答,导致干部访谈环节测评成绩被评定为 “一般”。

二、帮扶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市农业农村局原工作人员王雪峥作为化工镇东光村帮扶责任人,2018年4月至今,在未履行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长期不参加帮扶活动。截至2019年8月,市农业农村局共组织帮扶人员到东光村进行帮扶77次,王雪峥仅入村帮扶3次。在结对帮扶该村李福安、张爱芳等4个贫困户期间,自身对相关扶贫政策了解不深、宣讲不够,导致贫困户对帮扶工作不满意,造成严重影响。此外,电力公司职工赵靖、方建峰、张英涛等人在大定办事处北开仪村扶贫工作中不认真、不仔细,工作措施不力,导致信息错误、识别不精准等问题。

三、责任单位形式主义突出。2019年6月、7月,市扶贫办通过信息比对发现赵和镇下坡村存在多人账实不符问题,并先后2次通知赵和镇及时整改。该镇分管扶贫工作副镇长薛志元、镇扶贫办主任陈超、下坡村第一书记张玉生在整改工作中消极应付,行动少落实差,单纯以会议落实整改,缺乏实际行动和具体措施,导致璩庆喜、田占五、程金喜等多人账实不符问题和刘桂花未办理慢性病卡问题未及时整改,直至被省督查巡查组检查发现并通报。化工镇、市农业农村局在接到王雪峥相关问题反馈后,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致使问题被省督查巡查组发现并通报。

四、主管部门统筹推进不力。市扶贫办作为脱贫攻坚工作主管部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筹划项目缺乏前瞻性,新增项目工作推进滞后,造成扶贫项目进度缓慢、资金支付率偏低等问题,导致相关指标未能达到全省平均值和相应时间节点正常值,资金支出排名倒数第四。

上述问题表明,我市党员干部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疾犹存,个别党员干部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缺失,对工作不上心、不担当、不尽责,工作不严不实不深不细。这些问题严重侵害了群众切身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公信力。首先是政治站位不高。目前,我市脱贫攻坚工作已进入全面决战决胜关键时期,但仍有个别领导干部“四个意识”不强,对扶贫工作不敏感不重视,工作不细致、不扎实,造成贫困村问题多发、干部访谈评价“一般”、综合成绩落后等问题,给全市脱贫攻坚工作造成了极大被动。其次是干部作风不实。在持续高强度的脱贫攻坚工作中,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宗旨意识不强,缺乏钉钉子精神和一以贯之的耐力及韧劲,处理不好脱贫攻坚和本职工作、个人家庭的关系,产生牢骚埋怨消极思想,显露疲劳厌战消极情绪,降低工作标准,放松纪律要求,解绑纪律约束,工作落实陷入“疲松软”。再次是工作落实不力。下坡村多人账实不符问题,根本原因是没有下足“绣花”功夫,且对脱贫攻坚中前期已被发现的信息偏差、政策落实等问题,后期督促整改缺乏抓铁有痕的狠劲和韧劲,致使问题未及时整改到位。扶贫项目实施进度缓慢问题中相关责任单位工作不深不细,压力传导不够,统筹协调不力,导致工作滞后。

干部作风是否过硬、工作作风是否扎实,对打赢脱贫攻坚战具有重大意义。以上通报的典型问题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市纪委经研究并报市委同意,决定对化工镇党委、赵和镇党委、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市发改委党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市扶贫办主任申冬艳向市委作出深刻检查;对化工镇副镇长石新伟、赵和镇扶贫办主任陈超、下坡村第一书记张玉生、东光村帮扶责任人王雪峥予以诫勉谈话;对东光村、北开仪村相关帮扶责任人谈话提醒、责令检查;建议市委对赵和镇副镇长薛志元予以免职;建议组织部门调整下坡村第一书记、取消王雪峥参加选拔乡镇办事处工作人员资格,退回市农业农村局。

岁月不居,时节如流,目前已进入四季度,各项中心工作任务正处于冲刺全年目标的关键时期,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吸取教训,结合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各项中心工作任务,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转变干部工作作风,以更高昂的斗志、更坚定的信念、更务实的举措,振奋精神、全力冲刺,确保圆满完成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决不允许有麻痹和懈怠思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更加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加强监督执纪问责,以严肃问责倒逼党员干部作风转变,为市委市政府各项中心工作任务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