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更严更细落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节日氛围,现将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演马街道原党工委书记、综治委主任、人大工委主任葛建忠违规借用他人车辆问题。2016年5月至2018年12月,葛建忠违反公务用车管理相关规定,未经集体研究,借用牛某某的私家车供其使用,并安排牛某某任其司机,期间演马街道办事处支出燃油、维修和保养费用共计9. 043万元。葛建忠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1月24日,葛建忠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一级科员。
演马街道办事处原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买海涛违规借用他人车辆问题。2016年1月至2018年12月,买海涛违反公务用车管理相关规定,未经集体研究,借用张某私家车供其使用,并安排张某任其司机,期间演马办事处支出燃油、维修和保养费用共计9.232万元。买海涛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9月15日,买海涛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四级主任科员。
过年如“过关”,节点就是“考点”。在2021年春节到来之际,通报上述典型案例,就是教育提醒广大党员干部引以为戒、警钟长鸣,时刻紧绷廉洁自律这根弦。全区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要落实好作风建设主体责任,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持续加强作风建设,以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为新阶段作风建设开好头、起好步。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断增强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作风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始终把严的标准贯穿于纠治“四风”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一级做给一级看,抓好本级带下级,自觉抵制节日歪风,发挥“头雁效应”,强化教育提醒,让党员干部、监察对象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全区纪检监察机构要立足职责定位,强化政治监督,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作为监督重点,严肃查处节日期间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私车公养、借操办婚丧喜庆收钱敛财等突出问题;严肃纠正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餐饮浪费、粮食浪费、办公室浪费等问题;对借节日之机搞拉票贿选、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等违纪违法问题,坚决纠正、严肃查处,一律通报曝光。要深化以案促改,督促有关单位与时俱进完善制度、优化治理、破除顽疾,引导党员干部以优良作风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为马村区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