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落实 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督促党员干部严守纪律、改进作风,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化风成俗、成为习惯,现将区纪委近期查处的马村区扶贫开发办党组成员常占利违纪违法问题通报如下:
2012年12月至2014年1月,常占利在担任农林水利局局长期间,先后多次使用有关单位款项约5万元用于支付单位就餐、烟酒等欠款; 2011年10月至2012年9月,常占利通过解决晚秋黄梨基地资金问题,以虚报手段骗取国家财政资金12.5万元, 用于单位就餐、烟酒、发放春节福利及其他支出。鉴于常占利能够正确认识自己的违纪违法问题,积极配合审查调查,主动挽回损失,主动上交涉案款项,于2020年5月28日,常占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以此案为鉴,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不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各级党组织 负责人 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保持政治定力,继续严抓严管、守土尽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刻紧绷纪律之弦,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带头正风肃纪、自觉接受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重点问题,聚焦关键少数,加强监督检查,精准执纪问责,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对顶风违纪的,要坚决从严处理,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强化以案促改,坚持标本兼治,实现纠治“四风”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