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工作程序
2020-11-13 17:49 来源: 解放区纪委监委

一、审查调查工作基本原则


依照党章和法律、法规独立行使检查权的原则;


实事求是的原则;


以事实为根据,以党纪政纪为准绳的原则;


在党纪政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依靠党组织和各级政府,坚持走群众路线的原则;


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维护党员和国家公务员合法权利的原则。


二、案件检查的基本要求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三、工作程序


受理:接受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线索和材料,并予以处理。


初步核实:按照规定对受理的违纪违法线索和材料进行初步核查和证实。


立案:按照管辖权限经初步核实认为确有违纪违法事实,依照规定决定立案。


调查:通过调查收集证据,查明违纪事实。


移送审理:对经过立案调查并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案件,在调查终结后向案件审理部门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