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监委机关实行部室工作“出彩榜”和 “ 差错榜” 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激发委机关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 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 部队伍,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结合委机关工作 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 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见事见人见观点,以张贴“出彩榜”形式通报表彰工作先进者,为机关提供学习榜样;以张贴“差错榜”形式通报提醒工作失误失责者,鞭策其及时整改提升 。
二 、适用对象
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及其以下工作人员。
三、上榜内容
机关党建、精神文明、全员培训、宣传报道、公文处理、执纪执法、办案安全、遵规守纪、机关管理、保密机要以及其他涉及纪检监察工作的有关内容。
四、上榜原则
1. 工作受到委机关和上级通报表彰或批评的;
2.工作 受到委领导和县以上领导批示给予肯定或批评的;
3. 在上级工作信息简报、内刊等和新闻媒体刊登介绍工作经验或受到批评的;
4. 各项检查评比中受到表彰(或排名前 3名 )或批评(或排名后 3名 )的;
5.个人获得委机关和县级以上荣誉的;
6.其他需要通报表彰或批评的。
通报出彩或差错具体人具体事时,原则上通报到具体工作人员、部室主任(负责人)和协管常委或委员。
五、上榜形式
在委机关一楼大厅设立“出彩榜”和“差错榜”通报栏,出彩榜以红色版头标示,差错榜以黑色版头标示 。
六、上榜程序
1.有关部室提出出彩榜(差错榜)通报意见。
由组织部根据掌握的各支部组织生活、遵规守纪等情况,以及掌握的委机关每名同志参加全员培训、应知应会知识考试等情况,填写机关党建和全员培训出彩榜审批表(差错榜审批表);
由宣传部根据掌握的委机关工作人员在市以上新闻媒体刊登纪检监察工作新闻稿件等情况,填写宣传工作出彩榜审批表(差错榜审批表);
由案件监督管理室根据掌握的委机关各部门执纪执法、办案安全等情况,填写执纪执法及办案安全出彩榜审批表(差错榜审批表);
由办公室根据掌握的机关公文处理、信息督查、精神文明创建、机关管理、保密机要等工作情况,填写公文处理及信息督查工作出彩榜审批表(差错榜审批表);
其他部室根据掌握的专项工作等情况,填写相关工作出彩榜审批表(差错榜审批表)。
2.有关部室将出彩榜审批表(差错榜审批表)及相关材料报分管领导审批。
3.出彩榜审批表(差错榜审批表)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有关部室及时将出彩榜审批表(差错榜审批表)及相关材料送办公室。
4.办公室收到出彩榜审批表(差错榜审批表)及相关材料后,拟制出彩榜(差错榜)通报内容,报经领导审批,统一编发文号制作出彩榜(差错榜),张贴通报。
需上榜事项发生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和上榜工作。办公室负责对上榜工作进行督导。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底,由办公室对当季度机关各部室出彩(差错)情况进行汇总通报。
七、结果运用
要将 出彩榜(差错榜) 作为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手段,作为 干部 平时考核、 党员量化管理、 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干部选拔等内容的重要依据。要定期对 出彩榜(差错榜) 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对 经常上出彩榜的单位和人员适时总结先进事迹并推广 ;对一段时间 内连续上差错榜的单位和人员,分管领导要及时与其谈心谈话 ,帮助其分析原因、改进提高。
本暂行办法由 办公室 负责解释,自即日起执行。执行中发现问题及好的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办公室反馈。
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县委巡察机构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