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爱县:通报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2021-10-12 19:28 来源: 博爱县

中央纪委有关负责人强调,端午假期将至,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严肃政治任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针对节日期间易发多发“四风”问题提前安排部署,层层传导压力,推动责任落实

博爱县:通报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1、磨头镇牛庄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娄彦山违规吃喝招待等问题。2012年12月以来,娄彦山任牛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期间,牛庄村委违规公款吃喝和招待,列支招待费37749.5元,娄彦山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7月4日,磨头镇纪委给予娄彦山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寨豁供销合作社主任吴中民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2019年8月至2019年10月,吴中民在担任寨豁供销合作社主任期间,为了顺利更换寨豁供销合作社加油站“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先后两次在“博爱县胡卫东火锅店”“秋平饺子馆”宴请县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监管科时任科长陈某银。后吴中民将两次宴请费用及因工作就餐的其他费用共计920元,在寨豁供销合作社财务上列支,吴中民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7月28日,博爱县纪委给予吴中民党内警告处分,将其违纪所得1020元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