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调研座谈会上,谈起在党员干部队伍中开展“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专题纪律教育的初衷,某位领导这样说道:“有些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燃点’很低,法纪意识淡薄,是非界限不清,缺乏应有的敬畏之心,很容易被腐蚀走上违纪违法的不归路……”“燃点”这一提法,让人耳目一新、印象深刻。
关于“燃点”,汉语词典的解释为:化学术语,使某一物质开始燃烧的最低温度,也叫着火点或发火点。党员干部的“燃点”低,其实说的就是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成本太低,经不起糖衣炮弹的袭击,轻而易举就被围猎者“拿下”,在形形色色的诱惑面前迷失方向、败下阵来,最终突破“燃点”而“自燃”。
“堤溃蚁穴,气泄针芒。”党员干部“破法”无不始于“破纪”。其实,从不注重小事小节到违反大是大非原则的距离并不远,理想信念一旦动摇,视纪律和规矩为无物,违法乱纪、贪污腐败就是必然。纵观近年来的腐败案例,落马干部腐化堕落,往往都有一个量变到质变、小节到大错的过程。他们在推杯换盏中放松了警惕,在小恩小惠前丢掉了原则,在轻歌曼舞中丧失了人格,违纪行为由少到多、违纪情节从轻到重,一点点放纵自己。欲望的闸门越开越大、越来越难关上,大是大非自然失守,最后陷入了腐败深渊,沦为阶下囚。
不虑于微,始贻于大;不防于小,终亏大德。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思想的堤坝一旦打开,那就可能一泻千里。小事小节是一面镜子,小事小节中有党性、有原则、有人格。小事小节上的“失守”,实质是党性原则淡化,纪律规矩意识不强。小事小节中有党性,有原则,有人格。它不仅是党员干部个人品德和形象的反映,更是党风政风的一面镜子。作风无小事,党员干部不仅要在大是大非面前经得住考验,更要在日常小事和生活细节上守得住底线。
讲纪律守规矩,无大小之分。作为党员干部,要有激情燃烧的奋斗岁月,但要防止突破违纪违法的“燃点”。每位党员干部都要时刻绷紧纪律和规矩这根弦,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不以“一次不要紧”来开脱自己、不用“小事无所谓”来放纵自己,严格把住“第一次”,不该吃的饭不吃,不该拿的钱财不拿,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办的事情不办,牢牢守住拒腐防变的红线,永葆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
焦纪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