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
“集中学习月”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纪委监委、示范区纪工委监察工委,市委巡察办,市纪委各派驻(出)机构,市纪委机关各部室、机关党委,廉政教育中心:
为推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深入开展,提升全员培训“集中学习月”工作质效,确保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在闭卷测试中取得优异成绩,实现以考促学、以考促行,现对“集中学习月”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试内容
“集中学习月”日程安排有关授课和学习内容。
二、考试形式及范围
1.每日一练。根据当天学习内容制定习题,依托微信考试平台,每天18时至22时对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进行测验练习。
2.每周一测。整理一周学习内容形成综合试卷,对委机关、派驻机构随机抽取100名纪检监察干部分两场进行线下闭卷测试,其他人员依托微信考试平台线上答题。县(市、区)纪委监委结合实际自行组织。
3.结业一考。2月28日上午围绕全部学习内容,依托微信考试平台,对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进行综合考试,并对考试成绩予以公示。
三、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纪委监委、机关部室、派驻机构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带头参加学习考试,认真组织所辖人员的学习考试,确保全员提升、取得实效。
2.承担授课任务的相关部室,在完成授课后同步形成试题,纳入考试题库。出题形式包括5道选择题、5道判断题、5道填空题、3道简答题。
3.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积极参与,妥善处理工学矛盾,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缺考,确需请假的由分管副书记审批,请假条向组织部备案。
4.所有人员应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考试,坚决杜绝违纪作弊现象发生。
5.加强对考试结果的运用,各单位各人的考核成绩将作为年度综合考评重要依据,与评优评先相挂钩。
市纪委监委“能力作风建设年”
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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