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廉情监督员上岗监察职能到村
2018-10-26 18:06 来源: 河南日报

“何井村非党员村委会主任何某把售卖村小学10棵杨树的钱,用来拉土填埋学校内一个大坑,存在坐收坐支问题……”

“詹西村小学财务管理比较混乱,存在乱用公款问题……”

“张菜园村第一村组组长张某添了一个孙子,准备大摆宴席庆贺……”

每周一上午,武陟县詹店镇纪委书记兼县监察委派出监察员武春潮,都会收到全镇27名村级廉情监督员汇报来的问题线索,并按相关规定进行查处,或报送县纪委监察委核实处理。

监察法实施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全部被纳入监察范围,焦作市监察对象由原来的3.6万人增加至7.5万人,覆盖了非党员村干部和村民组组长。

今年7月份,焦作市在全省率先开展乡镇(街道)监察试点工作,由县(市、区)监察委结合当地实际,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专员办公室、监察工委或监察员,与乡镇(街道)纪(工)委合署办公,赋予乡镇(街道)监察员行使监察职能,授予相应的监察职权。

目前,焦作市101个乡镇(街道)全部完成监察职能延伸和人员委派。“乡镇有了监察授权,腰杆子变硬了,能依法对镇、村新增监察对象进行有效监督,充分发挥好‘探头’和‘前哨’作用。”10月23日,武春潮接受采访时说。

在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员的同时,焦作市还探索建立了镇村联动的廉情监督机制。乡镇(街道)监察员办公室(监察工委、监察员)聘请村(社区)监督委员会主任或有威信的村民,担任村级廉情监督员,对村(社区)自治组织中行使公权力的人员实施监察。

“廉情监督员并非一种荣誉称号,更多地意味着责任和担当。”10月15日,刚被聘请为村级廉情监督员的沁阳市沁园街道联盟社区监督委员会主任陈连群表示,将利用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广泛收集情况,及时反馈群众呼声,把问题发现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焦作市纪委组织部部长郑昌满介绍,目前焦作市10个县(市、区)所有村(社区)均已聘请了廉情监督员,有效克服了监察对象增加后面临的人手不足、监督力量分散等问题,确保监督工作无盲区、无死角。

最近,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纪工委接到一起群众举报,反映示范区一名非党员村委会主任贪污集体资金1万元的问题线索。示范区不是一级政府,按照监察法的规定,不能设立监察委,这名村干部不是党员,所以缺乏有效手段进行处置。

如何让行使公权力的人员都戴上“金箍”?焦作市创新工作方法,探索完成监察职能向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延伸。焦作市纪委监察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市监察委向示范区派出监察工委,与纪工委合署办公。“根据市监察委授权,示范区纪工委依法对辖区内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有效遏制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随着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焦作市把市县两级派驻机构名称统一为纪检监察组,赋予纪检监察两项职能。焦作市纪委监察委对原来的63家派驻机构进行资源整合,设置30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实现市直部门派驻机构全覆盖。同时,焦作市所辖的10个县(市、区)纪委监察委也全部完成了派驻机构全覆盖改革,共设置派驻纪检监察组138个。

目前,焦作市构建了“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的监察监督网络,打通了监督在基层的“神经末梢”。“构建市县乡村纵向贯通的监督体系,汇聚起强大的监督合力,为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了有力监察保障。”焦作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主任牛书军表示,下一步将探索有效工作途径,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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