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纪检监察室:在形式审核阶段,发现你室提交的案卷中主体证据不完整,证据形式不合规,请按照要求进行完善。”9月25日,温县纪委监委审理室在对案件进行形式审理后,向温县第六纪检监察室发出一份整改告知书。
近年来,温县纪委监委坚持用制度守好案件质量“生命线”,制定出台了《温县纪委监委案件质量考评办法》,对案件查办的审批、程序、实体及纪法适用、办案效果等内容,进行制度化、规范化、条目化考评打分,实现对办案工作的有效监督和质量管理,构建“铁案工程”。
“对案件质量进行考评,目的就是发挥审理作用,把好‘入口关’‘出口关’。”温县纪委监委审理室主任郭利霞介绍,考评办法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的基本要求,将评分规则细分为3块版块、10个方面、50条内容,通过百分制考评,着力发现案件质量问题,分析查找、整改完善办案工作中的不足和短板,不断提升案件质量和办案水平。
为确保考评机制真正发挥作用,该县纪委监委将案件考评情况纳入《纪检监察干部绩效考评办法》当中,实行案件质量评查结果与干部绩效考核挂钩,定期统计汇总公示,建立案件质量倒逼工作机制。落实案件质量评查“周学习、月通报、季反馈”制度,对评查发现的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链固定、纪法裁定等共性问题定期分析讨论,研究制定完善改进措施,形成长效机制和要求固定下来,确保干部能力和案件质量双提升。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还通过建立案件质量交流群、开展案件办理技巧大讲堂、实行案件查办例会等,分享权威独到政策解读和典型案例,交流办案经验和体会,全方位提升案件查办水平。
“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温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李秋生表示,用制度把牢案件质量“生命线”,可以让案件审理部门发挥“指导员”“质检员”“裁判员”作用,倒逼审查调查组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为纪检监察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019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审理案件88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7人,无一起被申诉复议。
李宏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