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州市:建立容错纠错机制 为敢于担当者担当
2018-03-13 17:13

“有了容错纠错机制,干部就有了宽容失败、允许试错的干事环境,我们将更加努力发挥好踏实工作的热情,敢于担当、大胆履职。”孟州市西虢镇副镇长王建说。

近日,孟州市下发《孟州市支持改革创新激励干部担当有为容错纠错办法(试行)》和《孟州市干部鼓励激励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旗帜鲜明地提出要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

容错纠错机制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原则,为容错纠错确定政策边界,坚决为为敢担责、能干事的干部撑腰打气,使党员干部在平时的工作中,既遵纪守法,又敢闯敢试,既让党员干部感受到组织的信任和关爱,又让他们切身体会到对自己的严格要求,放下包袱去干事创业。在鼓励干部创新的同时,孟州市纪委也将严肃查处为官乱为、以权谋私等行为,防止容错纠错成为失职渎职者的“挡箭牌”。

“容错纠错机制和鼓励激励机制的建立,是纪检监察机关践行‘四种形态’的积极探索,是有效的正向激励机制,对于新形势下促进党员干部从严履职、敢于担当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将准确把握文件精神,在严格监督执纪的同时,按照程序为符合容错免责条件的党员干部容错免责。”孟州市纪委常委赵立冬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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