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农村小微权力看得见摸得着管得住,温县纪委监委打通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的“最后一公里”
2020-10-20 15:11 来源: 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监察法》《政务处分法》明确规定,村级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也属于监察对象。今后监督村民小组长有法有据了!”10月10日,在温县黄庄镇召开的小微权力监督座谈会上,该镇监察室干部小冯说道。

温县纪委监委创新实行“4321”监督工作机制,切实扫除“盲点”和“空白点”,把农村“小微权力”关进“笼子”里、晒在“阳光”下。

围绕对农村“小微权力”运行的监督,温县纪委监委本着“清楚明了、简洁易懂、便于操作”的原则,编制《温县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暨农村小微权力监督工作手册》,明确农村小微权力监督“4321”工作机制(四个清单、三个平台、两个台账、一项考核),通过明确村级监察联络站对“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财务开支、小额无现金支付、村集体投资项目招标等24项工作流程的监督职责,打通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的“最后一公里”。

编制清单,厘清权力运行边界。将村庄建设规划、人事任用、社会保障等16项需要“四议两公开”的事项全部纳入清单之列,明确办理程序、强化全程监管,实现了小微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从源头上遏制了“微腐败”的发生。“清单从小处着眼、从‘微’处着手,将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化、流程化,‘干什么事’‘怎么干事’‘什么事不能干’党员群众一目了然。”温县番田镇党委书记杨照辉如是说。

阳光运行,让微腐败无处藏身。建立大数据监督管理平台,及时发布便民服务、农村“三资”等信息,让其置于广大群众监督之中。同时,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还建起了村情村务发布微信群,村里的大事小事都在这个群中发布,让群众通过手机随时随地“掌”控一切。三级监督,延伸精准监督触角。为加强小微权力监管,温县构建起自下而上、环环紧扣的县乡村三级监督体系。在村级层面,监察工作联络站每周将“四议两公开”情况、村情村务发布情况、招投标、到期资金合同、闲置资产资源、周例会等信息上报,并实行便民服务登记制度,服务事项及内容全程接受村民监督。在乡镇层面,监察室按照《农村“小微权力”监督检查台账》定期对村内小微权力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汇总农业服务中心、党政综合便民服务中心、财政所提供相关数据上报至县监察联络中心。在县级层面,县监察委员会联络中心利用大数据分析比对技术,及时对上报的数据进行核实,对异常数据及时处理。仅今年9月,温县262个行政村共召开“四议两公开”会议216次,发布村情村务信息3346条,便民服务事项登记5015条、办结4928条,办结率98.3%,开展招投标数44次,完成到期合同续签152个,清收到期资金262笔,盘活闲置资源1处。通过监督“探头”覆盖面和种类的增加,基层监督的“神经末梢”正在打通激活。

“2021年年初将进行村委换届,根据多年工作规律,在村委换届前信访量会比往年同期提升50%-60%。”温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郑祥瑞介绍,温县自从抓农村小微权力监督和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以来,针对村组干部的信访量由去年的126件,下降到今年的93件,同比下降26.2%。

“群众身边的‘微腐败’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的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其危害性并不比那些‘大老虎’低。”温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李秋生表示,实行农村小微权力监督“4321”机制,能够有效铲除基层微腐败,为乡村振兴、基层稳定保驾护航,在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进程中发挥好“压舱石”“稳定器”的作用。


王晨鸣 李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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