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可以炒股吗?
2019-03-22 15:42 来源: 济源市廉政网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以及开除党籍处分,其中第三款特别提到“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很多人疑问:“难道以后党员都不允许炒股了?”实际上,这一条处分情形是有前提的:“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那么,“有关规定”指的是什么规定呢?经了解,这主要是指2001年中央印发的《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根据这份规定,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可以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但在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时,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禁7类行为,例如不得利用职权、职务上的影响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索取或者强行买卖股票等。

可见,党员依法投资买卖股票行为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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