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把握以下六个原则:一是不能大操大办。二是不能通知管理服务对象。自己的家人和亲戚可以通知,但下属单位、服务对象、同事最好都不要来。三是不能借机敛财。四是不能造成不良影响。五是不能用公款送礼、开公车。六是要建立请示报告制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事前将时间、地点、参加范围、标准等向纪检监察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