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形成人人参与、共建共享、久久为功的创建氛围,切实推动机关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建立机关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
联席会议召集人为市纪委常委、秘书长,监委委员孙前进。成员为机关各部室负责人。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郑春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要负责创建工作的任务分解、问题研判、上下协调、沟通督导、汇总总结等工作。
二、联席会议机制
1、建立责任机制。根据区文明办的安排部署和文明单位测评体系的具体内容,结合各部室工作实际,进行分类分工,建立台账,明确创建目标、责任、任务和要求,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共同推进。
2、建立督导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各部室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日常督导,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保证创建工作有续推进。
3、建立汇报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由各部室汇报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创建形势,协调创建任务,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4、建立考核机制。每季度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各部室创建工作开展情况汇总后向市纪委常委会汇报,对思想重视,工作高效、效果良好的成员进行表彰,对消极应付,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批评,并将考核情况纳入机关目标考核。
三、联席会议要求
1、高度重视。机关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重要保障,是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载体。各部室一定要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开展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增强机关全体党员干部的荣誉感和获得感。
2、狠抓落实。机关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任务重、环节多、要求高,涉及面广,相互联系紧密。工作中各部室既要结合各自分工,理清思路,精准落实;更要相互沟通联系,共同解决问题,一体推进机关创建各项工作。
3、保证效果。机关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有明确的内容性、指标性、格式性的要求。各部室要确定好工作开展的内容和形式,做好创建资料的收集归类,注重营造浓厚宣传氛围,让高质量的创建工作体现出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工作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