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抗组织审查无异于作茧自缚
2020-10-22 11:02 来源: 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近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剖析了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原主任席传亮严重违纪违法案。其中披露,在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欺瞒组织、对抗组织审查调查方面,席传亮将“小聪明”发挥到淋漓尽致。其妄图通过这样的“小聪明”来对抗组织审查,最终落了个“竹篮打水一场空”,席传亮被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对抗组织审查并非个案。近年来,仅被通报的此类案例就有不少:福建省龙岩市冠豸山机场管委会副主任、连城县政府党组成员吴大东在面对组织审查时,伪造借条、搞虚假诉讼;四川省蓬安县委原书记袁菱被人举报后,把行贿老板一个个叫过来“模拟对话”,订立攻守同盟……其对抗组织审查行为的恶劣程度令人咋舌。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对抗组织审查,包含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包庇同案人员,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等行为,对有上述行为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身为党员干部,在面对组织审查时,心里想的不是老老实实交代问题,争取组织宽大处理,而是处心积虑加以对抗,耍“小聪明”。事实证明,这样做只会使自己越陷越深,最后也越摔越重。

对党忠诚,是党章对党员的明确要求,也是党和人民事业顺利发展的坚强政治保证。在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下,跟组织耍“小聪明”无异于作茧自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在对党忠诚这个问题上,党员干部糊涂不得。这就好比健康,无病要预防,有病须就医。怕羞、怕丑、怕疼,讳疾忌医,只会病上加病,小病拖成大病,最终害了自己、误了一生。(祁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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