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邵原镇赵圪塔村村干部违纪问题的通报
2020-12-08 15:49 来源: 党风政风监督室

近日,根据群众举报,示范区纪工委监察工委查处了邵原镇赵圪塔村原党支部书记赵公明、党支部委员兼监委主任高虎战等人违纪案件。现将案件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2016年11月,邵原镇赵圪塔村委托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赵圪塔村增减挂钩扶贫搬迁项目民房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河南博鑫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鑫公司)中标。博鑫公司与赵圪塔村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后,于2017年3月将该工程转包给湖北籍包工头田雄等人。后该村4户贫困户17人涉及政府补助资金51万元的易地搬迁安置房项目纳入该民房建设工程。2017年5月端午节当晚,赵公明、时任村委委员兼会计高虎战、时任村委会主任崔拴红、村委委员晋焕琴,接受田雄吃请。期间,赵公明、高虎战、崔拴红分别收受田雄所送现金2000元,晋焕琴收受田雄所送现金500元。2017年6月,赵公明、崔拴红又在市区济水大街一宾馆,分别收受田雄所送现金1万元。

2016年6月7日至2017年5月10日,高虎战将其村村民易地搬迁集资建房款19万元存入其个人银行账户。2017年7月16日至2018年4月6日,高虎战将其村贫困户易地搬迁补助款4.9万元存入其个人银行账户。以上23.9万元存入高虎战个人银行账户期间共产生利息1167.75元,其未上交赵圪塔村,个人将利息款侵吞。

赵公明、高虎战身为党员,违反廉洁纪律,利用管理村集体事务的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侵吞村集体资金利息。2020年12月2日,赵公明被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高虎战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崔拴红、晋焕琴分别被给予责令辞去邵原镇第五届人大代表资格、警示谈话处理。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的基层组织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基础;脱贫攻坚战从决定性成就到全面胜利,决不能松劲懈怠。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关键时期,农村基层组织作用关键,基层党员干部重任在肩。本案中赵圪塔村增减挂钩扶贫搬迁项目民房建设工程虽经公开招投标,但又被转包给包工头私人承建。该村多名党员干部不仅未尽职履责,反而集体收受包工头财物。该案暴露出少数基层干部法纪观念淡薄、纪律松弛、私心严重,也反映出有关单位和部门对村基层组织监督管理不到位,对三资管理、扶贫易地搬迁项目资金监督不力,民房建设工程缺少监管,以及由此引发群众长期信访等问题,应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总结教训,深刻反思制度、机制和项目管理上的漏洞和廉政风险。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贯彻落实“三不”一体推进部署要求,切实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管理。同时要以正在进行的村级组织换届为契机,真正把素质高、能力强、品行好的人员选进村级组织。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严格执纪监督问责,坚决把发生在群众身边及脱贫攻坚领域,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查处重点,严肃处理,提醒党员干部时刻不忘纪法底线。广大党员干部也要引以为戒,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筑牢拒腐防变思想堤坝。

济源示范区纪工委监察工委

2020年12月7日

责任编辑: 济源市纪委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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