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下午,市委书记、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张战伟主持召开市委专题会议,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步巡察工作,要求加大对巡察工作的支持力度,强化巡察成果运用,打造市委管党治党的“尖刀”和“利剑”。
推动巡察工作向纵深开展
会议听取了十二届市委第一轮巡察情况汇报。市委书记张战伟强调,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理解和把握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着力推动巡察工作,延伸监督触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在基层有效落实。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推动巡察工作深入开展。市委要把巡察工作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加强对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巡察机构要更加突出政治巡察要求,聚焦坚持党的领导和全面从严治党,突出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深入了解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是强还是弱、加强党的建设是实还是虚、全面从严治党是严还是宽。被巡察单位要自觉接受巡察监督。
二要突出问题导向,发挥巡察监督“利剑”作用。要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深入开展巡察,发现问题、形成震慑。要正确区分干部工作上的失误和明知故犯而违纪违法的行为,既要严肃纪律,又要支持和保护敢于担当、敢于负责的干部。要进一步探索开展机动巡察,不断完善、总结、改进,切实增强巡察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三要用好巡察成果,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要抓好巡察反馈,建立台账,以条目式的形式列出问题清单,严肃地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和一把手进行反馈,被巡察单位要照单认领、照单整改。要抓好巡察整改,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及其他有关部门要优先办理巡察移交的问题和线索。要抓好巡察公开,对巡察整改情况和发现的典型问题进行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推动巡察整改,增强巡察实效。
加大对巡察工作的投入和支持
会议研究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巡察工作的有关事项,要求加大对巡察工作的支持力度,确保为十二届市委巡察全覆盖的扎实有序推进提供坚实保障。
一是明确巡察办为党委工作部门。按照《河南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明确巡察办为党委工作部门,由市编办负责按程序报批。
二是进一步配强巡察力量。为巡察办增加一名工作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市编办负责挑选一名优秀干部,连人带编调入巡察办。为五个巡察组各增加1名工作人员,其中4人由市纪委负责选派,1人由市委组织部负责选派。
三是保障巡察机构公务用车。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用车平台负责提供车辆,确保巡察办和巡察组公务用车。
四是抽调后备干部到巡察机构工作。每年抽调6名后备干部到巡察机构工作,抽调时间为一年,并把工作情况作为今后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