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思维定势 提高纪律教育效果
2019-03-22 15:42 来源: 第四执纪监督室

纪律教育要产生良好效果,需要教育对象从内心深处认同纪律,然而一些教育对象形成了一些思维定势,对纪律教育产生了抗药性,影响了纪律教育效果。只有打破教育对象的思维定势,改变对纪律的认识,遵守纪律才能成为教育对象的心理认同,进而转化为具体行动,实现纪律教育的目标。

一、常见思维定势

一是纪律影响工作。有些人认为纪律规定条条框框太多,这不让做、那不能干,影响工作积极性,特别是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以来,不让请客送礼、烟酒招待,人与人之间缺少沟通渠道,感情生疏,上下左右难以沟通,不利于工作推进。

二是执纪就是处分人。有些人认为执纪就是处分人,严格执纪就是严厉处分、顶格处理,处分的人越多越好,处分越重越好,纪委只要来人,肯定有人要倒霉,甚至要蹲监狱。

三是守纪就没利益。有些人信奉富贵险中求、人不发横财不富,认为要实现利益最大化,就要敢于突破纪律的条条框框,踩着红线才能得到各种各样的好处,在纪律和法律的边缘地带动脑筋、做文章,谋取巨大利益。

四是纪律处理的都是聪明人。有些人认为受到处理的都是能人,这些人头脑灵活、神通广大、左右逢源,不管多么棘手的问题、艰巨的任务,都能够轻松搞定,给单位、大家争取来各种荣誉、福利。这些人受到处理,单位工作、待遇都会受到影响。

二、建立新的思维模式

一是纪律促进工作。纪律的一项重要功能是保障工作、权力正确运行,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一方面是方向的校正,防止出现以权谋私、假公济私、权力滥用等违纪违法甚至犯罪问题;另一方面是过程的校正,防止有些人采取请客送礼、弄虚作假等方式“完成”任务,给工作质量埋下隐患。比如,有些人采用请客送礼贿赂的手段争取来项目、资金,在项目建设中任意发包转包、资金使用中挥霍浪费严重,在检查验收时又采用偷梁换柱、瞒天过海等手法蒙混过关。看似干了不少工作,实际上造成了巨大浪费。

二是执纪是保护人。执纪自然要动用纪律处分,但是,纪律处分不是最终目的,纪律处分的目的是提醒、警醒,实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一方面使违纪者本人吸取教训,终止违纪行为,防止在违纪的道路上越滑越远;另一方面使其他人员引以为戒,减少纪律处分的范围、数量。尤其是“四种形态”实施以来,加强了日常监督,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红脸出汗等方式开展监督,发现苗头性、征兆性问题,及时提醒、警示,最大限度减少发展为违纪错误,实现保护人的目标。

三是守纪得真利益。利益是人们从事各种活动的动力源,然而,现实生活错综复杂,各种各样的利益让人眼花缭乱,在形式多样的利益面前有些人失去了辨别能力,分不清真伪,认为只要捡到篮里都是菜,不管什么利益都敢伸手。有的收取红包礼金,有的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有的利用职权巧取豪夺,有的充当掮客穿针引线,甚至有的贪污贿赂肆无忌惮,处心积虑搜刮财富。一旦东窗事发,聚集的财富反而成了罪证,才认识到有些利益是带毒的,守纪才能实现人生利益最大化,守纪得到的利益才能真正给人带来幸福。

四是纪律处理的是“小聪明”。头脑灵光、办事能力强、别人办不成的事在他眼里不值一提,这些人往往被认为是聪明人,然而,揭开他们聪明能干的面纱,暴露出来的却是溜须拍马、团团伙伙、灯红酒绿、声色犬马、中饱私囊、贪污贿赂等不堪入目的画面。这些人采用腐蚀社会正常运行机制的手段,可能会给单位带来一些利益,但却破坏了整个社会运行的规则,说得好听点是“小聪明”,难听点就是社会的渣滓。只有破除这些“小聪明”的市场,才能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老实人才有用武之地,真正的人才才能脱颖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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