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程文书助力派驻机构案件提质增效
2022-11-04 08:30 来源: 案件审理室

“按照新下发的工作流程,拟给予党纪政务重处分的需要经示范区纪工委监察工委主要负责人批准,提请纪委常委会集体审议后才能向派驻机构反馈……”这是济源示范区纪工委监察工委派驻机构案件审理室下发新修订的规范性文书后,审理室工作人员为派驻机构解疑答惑的一个缩影。

近期,为进一步提升派驻机构案件审理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专业化水平,提高派驻机构案件质量,济源示范区纪工委监察工委派驻机构案件审理室正式下发《济源示范区纪工委监察工委审理派驻机构移送案件工作流程和文书规范》《济源示范区纪工委派驻机构案件审查常用文书规范式样》。两文件参照中央纪委办公厅最新印发的《中管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审理流程和文书规范》《执纪执法日常类文书格式》及省纪委审理室下发的《河南省纪委监委案件审理文书式样》,同时根据派驻机构及机关部室反馈意见,对以往印发的试行文书进行修订,并上报省纪委案件审理室、法规室征求意见。

《济源示范区纪工委监察工委审理派驻机构移送案件工作流程和文书规范》共分为两部分66页,涵盖工作流程26条、规范式样31个,其中工作流程新增条文6条、修改11条,文书规范式样新增8个、修改完善23个。完善了处分执行材料的备案审查制度,以加强对驻在部门案件质量的监督;规范了派驻机构工作流程,进一步完善内部交叉审理制度,明确移送审理案件程序;修改了部分事项审批权限,新增、修改部分文书规范式样,以使文书更贴合工作实际、更符合工作需要。

《济源示范区纪工委派驻机构案件审查常用文书规范式样》共62页,规范式样35个,新增1个,修改完善34个。主要对原有文书式样进行完善,根据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措施常用文书格式》《执纪执法日常类文书格式》等适用最新格式要求,并对涉及办案安全文书进行删改。

自上述两份文件下发以来,派驻机构依“书”办案,文书适用和工作流程均更加规范。该区纪工委监察工委派驻机构案件审理室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加强对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发挥好文件的制度规范作用,不断提高派驻机构案件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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