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了吗?咱村五保户老李头多交的合作医疗费退回来了。”“巡察组上午进村,下午就给他要回来了,巡察组还真是为咱老百姓办实事哩。”近日,在济源示范区下冶镇东河村,巡察组为该村五保户李铁西追回合作医疗费的消息引发了村民的热议。
根据示范区党工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安排,6月10日,示范区党工委第七巡察组进驻东河村开展巡察。进驻当天上午,巡察组工作人员在和群众代表谈话中了解到,在五保户不再由自己承担缴纳合作医疗费用的政策实施后,村里仍然收取了五保户李铁西的合作医疗费,并且始终没有退还。
“我们一定要尽快落实清楚,给群众一个交代!”巡察组当即召开碰头会,制定工作方案,深入开展调查。
通过向民政、医保等单位咨询了解政策,与负责收费的村干部个别谈话,查阅相关账目,巡察组很快掌握了实际情况。根据2016年济源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特困供养对象参加新农合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民政部门给予全额资助。该村村干部收取了李铁西2017年和2018年的合作医疗费,共计330元。2017年,该村村委委员聂同杰收取李铁西缴纳的150元上交下冶镇民政所后,该镇民政所将该费用返还至村集体账户,村干部始终未将该笔费用退还李铁西;2018年,该村居民组组长聂元朝收取李铁西缴纳的180元后,被其擅自用于先行垫付其他村民的合作医疗费,之后也未退还。就这样,本应退还李铁西的费用被“遗忘”了将近4年。
“让村里立行立改,尽快挽回群众的损失。”当天下午,巡察组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村干部将多收取的费用退还李铁西,同时将该问题移交下冶镇纪委处置。经研究,下冶镇责令东河村村委主任李全喜、村委委员聂同杰、居民组组长聂元朝作出书面检查,全镇通报批评,并对聂同杰、聂元朝诫勉谈话,扣发一个月绩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