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3-11-30 18:00 来源: 巡察督查室

根据示范区党工委和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5月31日,示范区党工委第一巡察组对民政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3年6月26日,示范区党工委第一巡察组向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民政局党组对巡察组反馈的整改意见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细化任务分工,压实整改责任,扎实推进整改。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第一巡察组反馈巡察情况会议召开后,我局从事关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的高度出发,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党组会、专题会议进行研究,认真分析查找问题根源,研究问题整改措施;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和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整改任务的日常跟踪督办。

(二)对照整改方案,逐条落实整改。对照反馈的4个方面、23类问题,局党组制定《关于示范区党工委第一巡察组巡察民政局党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细化为55个具体问题,落实到具体责任科室、责任领导,严格按照整改目标、措施、时间,真抓实改。各责任单位坚持对账销号、立行立改,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保证整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对于整改进展缓慢、难度较大的事项,党组书记、局长亲自挂帅、亲自督办。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长效的工作机制,不断巩固整改成果。

(三)建立工作机制,强力推动巡察整改落实研究建立了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抓、主管领导直接抓、责任单位具体整改的责任机制,机关党委、党建办挂号督办的督办督导机制,及时向巡察组、巡察办、派驻纪检组沟通汇报的对接会商机制,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民主监督机制。局党组坚持每周一次听取巡察整改专题工作汇报,总结上周整改工作,分析研判,并对下周工作作出安排,多措并举,打出巡察整改组合拳。

二、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巡察组反馈意见问题共有4方面23类,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成53个,正在推进2个,需要长期坚持47个。通过整改,共完善制度6项,挽回损失8320元,问责追责4人,开展专项治理1次,解决民生领域突出问题2个,追缴违规违纪资金1075元。

巡察组共交办问题线索3件,截至目前,已办结3件,给予组织处理6人(其中书面检查6人)。

(一)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方面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深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7月以来,集中学习研讨3次,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统筹安排中心组成员进行发言。二是加强干部职工理论学习。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提纲》印发各科室(二级机构),由科室(二级机构)负责人带领科室人员集中学习;经常性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示范区相关文件、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开展了社会救助、社工基础业务、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同时督促干部职工加强“学习强国”、“河南干部网络学院”等学习平台学习,及时跟进学习理论知识。三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后,相继开展系列学习和专题研讨。四是结合民政实际,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积极发展基层民主”等要求,谋划了“1566”幸福养老工程等,不断推进新时期济源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五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7月以来召开党组会12次,每次会议都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进行学习。党组书记率先垂范,每次“第一议题”学习都带头领学,谈心得体会,同时安排2名党组成员紧扣学习内容,结合具体工作实际,进行研讨发言,真正学以致用,推动工作。

2.针对“养老服务保障工作偏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投入125万元为养老服务机构采购监控等设备,对损坏的进行更换,并连接到智慧养老服务平台,争取尽快投入使用。二是“六助”服务项目属省专项资金用于政府购买服务,服务期限为2021年9月至2023年4月,因省厅不再拨付专项资金,项目已暂停。三是智慧养老服务拖欠的人员工资、水电费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完成支付手续,同时加强平台日常维护管理,做好市场化服务。四是修订制度并完成养老机构整改。完善了《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试行),联合财政金融局、镇(街道)民政业务部门对各养老机构专项资金进行专项检查、跟踪问效,确保资金使用规范。沁园街道养老服务中心运营商已入驻,配备的相关器材已摆放到位;源园社区养老驿站①设备已配齐,开始试运营;邵原敬老院已改造完工,并更换了护理床。五是严格落实《关于加强特困供养机构经费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民政局公办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17家养老服务机构均已于2023年6月在邮政储蓄银行开户,所有资金往来通过银行发放,做到有效监管。17家养老服务机构人员均已取得养老护理员证。积极向财政申报床位补贴资金,并协调各镇办及时足额发放床位补贴。六是多次召集镇(街道)分管领导、民政业务负责人、养老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强调各机构要保持居住环境整洁、舒适,持续抓好餐厅卫生管理;局班子成员带队的7个督导组每月到各养老服务机构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整改到位。七是加强养老护理员培训,目前已培训1983人次,新增养老服务技能人才230人,新增养老服务高技能人才15人;9月12日-16日,举办了济源示范区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16支参赛队126人参加了比赛,表彰了31名个人。中秋、国庆期间各敬老院组织了唱红歌、文艺表演等文化娱乐活动,满足老年人精神需求。

3.针对“行政执法工作薄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2023年第三季度新办理执法证5人,执法人员总数达11人。二是强化教育培训。9月份开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民政政策法规培训,并积极参加示范区司法局组织的培训和法治能力测试,切实提高执法能力。三是8月2日印发了《济源示范区民政局2023年市本级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方案》,抽取了11家单位,已完成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任务。四是民生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实时到达救助对象账户,每半年巡检一次。9月份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专项检查,强化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后监管力度。五是从2023年1月起已将委托代理人代理手续纳入《申请表》中,3月份印制社会组织登记、变更、注销表格450份,便于群众完善手续。在群众首次咨询时一次性告知清楚,同时严格把好资料审查关,在群众提交资料时对不符合要求的资料坚决不收,确保行政许可案件材料准确、齐全。同时加强行政许可法律法规培训,组织科室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民政部门实施行政许可办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了行政许可规范化办理水平。

4.针对“殡葬改革工作推进缓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我市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原计划采取PPP项目实施,由于财政部对PPP项目政策调整,和银行对接融资未能实现,目前正向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汇报,争取重新立项建设。已完成8个镇级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剩余2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正在推进。二是9月份联合示范区党工委文明办在文明济源、济源民政等公众号和网站向广大市民发出《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倡议书》,倡导厚养薄葬和生态安葬,引导群众按照政策要求落实,杜绝散埋乱葬。三是按照民政部门主管、镇(街道)主责原则,进一步压实责任,确保殡葬工作有序开展。在重要节点加大对环路以内巡查督导力度,确保及时发现、及时督导镇办立整立改,坚决杜绝一切新建、翻新坟墓以及祭扫现象。

5.针对“社会组织运行质态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向各业务主管单位发送《关于协同做好示范区“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工作的函》,要求各业务主管单位积极履行职责,协助民政部门做好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工作。二是已组织召开镇(街道)专题会议,重点推动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中的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力度,截止9月底,已清理注销僵尸型社会组织208家。对未主动申请注销的僵尸型社会组织,下步依法予以撤销登记。三是根据年检情况,已组织召开社团超期未换届和负责人超龄整改工作会,对排查发现的16家超期未换届和26名负责人超龄任职的社会团体发放整改通知,截止9月底,已全部完成换届和负责人变更。建立社会团体换届工作台账,采取提前提醒、年检监督、日常检查等方式,积极配合业务主管单位,做好社会团体按期换届工作,同时加大负责人任职前审查工作,保证社会团体负责人在届内不出现超龄情况。四是将2023年社会组织年检中社会组织财务状况作为重点,332家社会组织参与年检并出具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抽查了40家社会组织审计报告,检查财务状况,规范社会组织财务执行情况,抽查占比为12%。

6.针对“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履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7月份组织相关科室对儿童之家进行督导检查,对场地被占用,电脑、打印机等设备被挪用等情况,已督促整改到位,以后将不定期对儿童之家进行检查督导,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二是协调教育局等未成年人保护小组成员单位,在暑期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开展节日防火、安全用电、防溺水等各类儿童关爱服务活动。三是9月份召集了相关未成年人保护小组成员单位,召开专题会议,督查各成员单位发挥职能作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指导镇(街道)经常性地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讲座,督促教体局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提高青少年的法治观念。四是对全区民政服务对象中的留守儿童38人、困境儿童1694人、事实无人抚养209人、孤儿28人进行走访,做好关爱帮扶、心理疏导、法律服务等工作。

7.针对“基层社会治理监督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届中评估。联合组织部下发《届中分析工作提示》,指导各镇、街道对照分析内容,通过采取实地调查、民主测评、综合研判等形式开展届中评估,对工作不能胜任、作风不实、能力不足人员进行调整撤换和教育整改。二是开展村委成员出缺补选工作。下发《关于做好村(居)民委员会、村(居)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出缺补选工作的通知》,指导各镇、街道对排查的38个出缺村委成员逐一分析研判,依法依规做好出缺补选工作,确保了村委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开展届中资格联审。联合组织、政法、宗教等部门对全市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进行届中资格联审,及时调整两委干部25名。四是开展监委成员出缺补选工作。下发《关于做好村(居)民委员会、村(居)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出缺补选工作的通知》,指导各镇、街道对排查的47个出缺监委成员分析研判,依法做好补选工作。五是强化教育培训和督导考核。督促各镇、街道将监委成员培训列入年度培训计划,至少每年轮训一遍。将监委会工作情况列入年度考核内容,每年组织一次民主测评,对不认真履职、测评不合格的进行批评教育或依法予以罢免。

8.针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仍需提升”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财政部门文件精神,9月份完善了《民政局项目管理办法》,杜绝不合规收费现象。二是组织各科室、各二级机构加强对项目招投标、项目管理办法学习,提高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三是9月份局办公室、规划财务科、机关党委纪检委员等对相关科室和二级机构项目管理、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要求及时整改。四是社会事务科负责人已向局党组作出书面检查。

9.针对“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党组会再次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济源示范区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工作方案》。二是制定《示范区民政局意识形态督查制度》,要求党组班子成员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述学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三是强化对各二级机构意识形态工作的督查力度,9月份对下属单位开展了1次专项督查,针对督查发现问题,制定《意识形态问题整改清单》,限期整改。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有差距,“民政为民”理念树得不够牢固”方面

1.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9月上旬事业单位职能调整和领导班子分工调整完成后,已结合不同岗位职责制定了契合各自任务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二是9月上旬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局党组书记、局长现场与班子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及局属单位负责人签订,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落细。三是9月上旬巡察整改推进会上通报了本单位近期发生的2起酒驾违法案例,并针对酒驾醉驾违法案例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了酒驾醉驾、赌博及其背后“四风”问题教育与自查,签订了拒绝酒驾醉驾、赌博《承诺书》。四是8月份印发了廉政谈话记录簿,谈话以组织纪律、作风建设、廉政建设等方面为主题。上半年,党组书记已与其他班子成员进行了1次廉政谈话;分管领导已与分管科室负责人进行了3次廉政谈话。

2.针对“‘一把手’履行管党治党第一责任人及廉洁从政还存在不严不实情况”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要求党组上半年、下半年各开展了1次党风廉政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党组书记上廉政党课1次。二是排查班子成员和13个科室、内设机构廉政风险点129个,并逐项制定整改措施152项,掌握单位廉政风险点。三是围绕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贯彻情况、二十大精神学习情况、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对巡察整改落实等情况与班子成员开展了1次廉政谈话。四是党组书记、局长深入机关各科室、所属4个中心以及各养老服务机构调研,掌握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各单位切实将工作落到实处。

3.针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7月份局党组对班子成员分工进行了调整,将财务审批和项目资金较为集中的业务部门调整为两个领导分管,并向示范区党工委进行了报备,真正起到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作用。二是8月份调整了评审委员会小组成员,由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评审委员会小组。项目分配由评审委员会小组提出建议后,经党组会研究后实施。三是9月份事业单位职能调整和人员到位后,根据领导班子分工调整情况,排查班子成员和13个科室、内设机构廉政风险点129个,并逐项制定整改措施152项。

4.针对“‘清廉机关’和‘清廉社会组织’创建工作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清廉机关”创建实施方案,在全系统开展“勇担当 强管理 创特色 出亮点 争一流”活动,着力提升干部职工队伍能力素质;修订完善“三重一大”制度、领导班子会议制度、机关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关于进一步规范局机关工作制度的通知》;加强党员干部廉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参观了济源·中华愚公清廉家风馆、市看守所,举办民政系统“廉政”微型党课比赛,开展“清廉科室”创建、廉洁从家出发系列活动,以“传承红色基因 弘扬清廉家风”为主题,开展家风故事分享会,签订《清廉机关创建承诺书》以及《廉洁家风促党风政风倡议书》,打造清廉文化走廊,厚植廉政文化。二是根据《清廉社会组织建设示范点培树考评指标》要求,对《济源示范区清廉社会组织考核评价办法》和考核评价指标进行了修订,对考评程序、提交资料进行了完善,并指导市律师协会、市汽车行业商会、市宇华实验学校、市延庆外国语学校、黄河医院等5家单位按照修订后的考核评价办法提交了申请材料,完善了示范区清廉社会组织示范点创建的考核评价机制。

5.针对“民生专项资金管理存在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了全市农村养老工作会议,3名村支部书记代表介绍农村幸福院运营工作经验,并参观了承留镇花石村幸福院,要求各农村幸福院按照“4+n”的模式打造,解决农村老年人情感孤独、日常饮食、健康管理、文化娱乐等需求。二是承留镇张河村、山坪村幸福院,思礼镇张村老年活动中心的设备挪用等相关问题已进行整改,恢复正常使用;以后将不定期对幸福院进行检查督导,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三是每季度由规划财务科联合局机关党委纪检委员对各二级机构财务状况及专项资金进行检查,杜绝挤占专项资金。四是原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合并为社会福利中心,职工按需就餐缴费,月收缴伙食费不足时,由公用经费及运行管理经费予以补贴。原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从7月份起按需就餐缴费,不足部分由公用经费补贴。

6.针对“救助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完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审计局2022年审计发现2021年7月至12月期间发现的救助资金问题,涉及资金118078元已全部追缴国库;补发应享受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4740元。二是2022年6月,清廉济源大数据监督平台通过比对发现的问题,涉及资金18160元已全部追缴国库。三是本轮巡察期间发现的5类异常数据4185条经比对核实,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5人死亡后多领取民生资金975元,增效关爱1名人员死亡后多领取民生资金100元已退回财政账户,其余均符合相关政策。四是已与纪工委大数据监督平台进行沟通,优化筛查条件,对符合政策规定的不再视为异常数据,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提前比对排查,及时解决问题。五是9月初联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以“应享未享”“重复享受”“违规享受”等为重点内容的专项治理,对发现的问题当场予以整改。制定了《特困人员抽查实施方案》,各村网格员每月对特困人员进行入户走访1次,填写特困人员巡访表,各镇(街道)每季度巡访1次,民政局不定期进行抽查。10月底民政局已对896名特困人员进行入户走访,实现全覆盖。

7.针对“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8月份组织民政系统财务人员召开专题会议,严肃财经纪律;完善修订《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并要求二级机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关财务制度,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把好财务审核关。二是已将相关缺失依据补贴在原始凭证上。募捐办已完善签字程序,已将整改附件全部附于3笔资金凭证后;儿童福利院报销单封面部门负责人已补签;救助管理站6.8万元救助物资签字领取表和照片资料均统一存档于“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档案中,现已将原始签字领取表及相关照片粘贴于凭证上;2022年1月和2月支付受助对象医疗费2.5万元,实为受助对象医疗费预付款,完整报销凭证在6月份记55号凭证,已写出情况说明粘贴于凭证上。三是8月份组织民政系统财务人员召开专题会议,要求二级机构严格落实财务和内部控制管理制度,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格以及设备、材料采购估算价格在20万元以下的,由办公室组织科室(单位)采取询价、询比等方式确定实施单位。四是殡仪馆对招投标手续重新核查,对已有验收手续项目进行重新整理,少数及近期无验收手续项目,经办人联系施工方进行重新验收并形成报告。时任负责人和招标人、监督人已分别向局党组作出书面检查。五是2020年5月至2021年6月之前伙食补助费8.5万元入账报销原始依据是个人开具收据盖章入账,已写出情况说明附凭证后。2021年6月份殡仪馆食堂外包饭店已办理营业执照,名称济源市轵城全成饭店,由税务局代开正规发票,确保原始凭证发票入账。六是经核实,2020年5月-2023年6月救助管理站违规报销公杂费8320元,已退缴国库;救助管理站财务人员参加局财务培训,救助管理站负责人已向局党组作出书面检查。

8.针对“工程项目存在违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民政局项目管理办法》,拨付项目建设资金时,首先由立项科室(单位)根据合同规定和验收报告提出资金支付意见,经办公室、规划财务科、机关党委纪检委员审核,提请党组会研究同意后,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资金拨付。二是加强项目监管力度,立项科室同监理单位、机关党委纪检委员一起,对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等进行全程监督。三是党组书记、局长已对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进行了约谈,以后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四是儿童福利院消防配套基础改造工程和儿童福利院及儿童救助保护中心消防水池工程已通过第三方检测公司检测,取得检测报告,监理已签字。五是完善了《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试行)》《民政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民政局物资采购和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3项,严格规范了项目采购程序。六是智慧养老服务平台运行服务费项目问题,经查,2021年智慧养老服务平台运行服务项目用于平台15名工作人员包含工资(最低工资)、社保(五险)费用,按照济源最低工资标准,每人每月1900元,加上单位缴纳五险约781.6元,合计每人每月2681元,全年共计48.27万元,向财政申请资金48.27万元,下达资金48.27万元。因政府购买服务资金需走招投标程序,委托第三方河南腾诺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招投标,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全程参与监督,经过竞争性磋商,中标价48.26万元,招标程序符合规定。

9.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仍需持续发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派驻纪检监察组7月份参加了民政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9月份参加了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二是7月上旬派驻纪检监察组联合纪工委第一监督检查室,围绕“六廉行动”对监督单位开展2023年政治监督台账和重点工作台账内容开展督导检查,与民政局班子成员、中层干部进行廉政谈话,了解干部工作状态,同时查阅了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政治生态建设以及清廉机关创建工作资料。三是5月31日,派驻纪检监察组联合纪工委第一监督检查室到民政局检查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检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民政系统乡村振兴领域所作的工作以及民生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并对存在的廉政风险点进行分析研判。四是列席党组会监督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城市公益性公墓和各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实地察看督导,节假日前后对机关和二级机构调研以及对工作纪律突击检查等方式监督。五是强化巡察问题整改监督,召开巡察整改推进会,听取汇报并实地督导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六是加强清廉单元创建指导,先后2次召开“清廉机关”创建工作座谈会和“清廉机关”创建工作推进会,通过观摩学习“清廉机关”示范单位阵地设置、创建资料,检查被监督单位阵地建设以及工作开展情况,督促指导综合监督单位“清廉机关”创建工作。

(三)关于“党建责任落实不力,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方面

1.针对“党建工作不够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区直工委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下发后,2023年5月15日召开专题会,传达学习区直工委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并结合民政局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民政局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发至各个支部。二是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研究党建工作。2023年7月17日,召开上半年党建工作专题会,会上各支部书记汇报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及下半年工作计划,传达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党组书记、局长安排部署下半年党建工作,并就巡察整改、党建活动、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三是2021年2月,民政局机关党委委员换届选举后,作为党建工作专责部门,始终坚持每月召开一次机关党委会议,传达学习有关文件和最新政策精神,安排部署当月主题党日活动,研究党建其他工作,截止目前,2023年机关党委会已召开9次。四是7月19日—21日,民政局组织6名党务工作者参加区直工委组织的党务工作者培训班。11月10日,组织支部书记、组织委员进行党务知识培训,重点对“三会一课”、党员发展、主题教育、领导讲话精神等方面培训学习。将巡察反馈涉及民政局党建方面问题和《关于济源示范区党工委暨十三届市委巡察发现共性问题情况的通报》传达到各个支部,督促各支部对照问题,举一反三,认真进行整改。2023年8月抽查了6个党支部的“三会一课”记录本,对存在问题逐条逐项进行了反馈,不断规范完善。五是每月按照区直工委安排,及时制定民政局主题党日活动内容,发至各个支部,要求各支部按照通知,扎扎实实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至9月份,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已按照通知全部召开完毕。六是2月份召开了以案促改专题组织生活会、3月份召开了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会前机关党委均下发通知,对各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提出了具体要求。

2.针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济源示范区民政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济源示范区民政局领导班子会议制度》,进一步细化决策内容、规范决策程序,明确重大资金等事项范围。二是强化各科室、各二级机构对“三重一大”制度的学习培训,并督促严格执行上会程序,确保重大项目、资金等立项使用、方案批准、资金支付环节全部上会研究;8月2日文件修订完善后,专门在党组扩大会上通报了最新制度规定,并要求各科室、各二级机构会后认真组织学习,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各科室、各二级机构负责人均参加会议;同时,启用新的上会议题审批单,凡金额超过5000元以上议题均需报局办公室审核,然后经分管领导、局长签字方可上会。三是联合局党建办、规划财务科、机关党委纪检委员等对相关科室和二级机构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情况定期进行检查指导,并督导整改,9月20日,已组织联合检查,查出问题3条,并要求立行立改。四是对2020年6月至2023年,所有党组会议记录根据当时情况补上记录人,并安排办公室专门人员对党组会议进行记录、保存和管理。对会议记录的时间、地点、主持人、记录人、参会人员等要素全面完整记录,避免空缺,每次党组会记录后由办公室负责人进行检查核实。五是会议记录内容字迹清晰、实事求是、原汁原味,对大额资金、人事调动、重要项目等事项进行详细、准确、真实记录,完整反映集体研究全过程。分管办公室的领导9月、10月专门就党组会记录本进行检查,并强调会议记录要坚持做到严谨规范。六是8月23日,对各科室和各二级机构进行《民政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解读学习,现场答疑解惑,各科室、各二级机构业务骨干均参加培训学习。每半年进行一次指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导整改;9月已开展一次联合检查,各二级机构均能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救助管理站、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负责人已向局党组作出书面检查。

3.针对“干部队伍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配备事业科级干部。2023年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后,4个事业单位核定的4个正科、7个副科,共11名事业科级干部目前已全部配备到位。二是选拔内设科室科级干部。局党组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的条件、程序等有关规定,将符合条件的年轻干部及时选拔到岗位上来。截至目前,1名正科级干部,3名副科级干部,已全部选拔结束。三是加强年轻干部的培养锻炼。机关新选拔的4名年轻干部,有计划地放到办公室、财务科等关键岗位去磨练,事业单位将李某、卫某等5名年轻干部放到任务最前沿、关键岗位进行锻炼,促进年轻干部在实践中茁壮成长、脱颖而出,并在今后工作中,注重年轻干部的选拔任用,及时补充中层干部队伍力量,促进干部队伍可持续发展。四是及时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在职位空缺的情况下,适时开展年轻干部的选拔和推荐工作,2023年6月新提拔的4名科级干部中,35岁以下2人,36-40岁1人,41-45岁1人。建立“青苗培育”工程成长档案。为做好干部队伍建设长远统筹谋划,建立新录用公务员“青苗培育”工程成长档案,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经常性地开展和年轻干部谈心谈话活动,及时掌握年轻干部的思想动态,重视年轻干部的培养、管理和使用。五是制定《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民政局干部交流轮岗工作方案》,规范干部交流轮岗。六是结合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对机关和局属单位涉及人员进行交流轮岗。在同一岗位任职满5年的6人(含10年以上3人)中:1人已退休、1人被免职、1人本次调整为示范区社会福利中心主任。在同一职位任职满10年的3人:原社会福利院院长李某调整为示范区社会事务中心(示范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主任;原界线管理办公室主任王某调整为示范区福利彩票中心(示范区养老发展中心)主任;原儿童福利院院长苗某调整为示范区殡葬服务中心主任。

4.针对“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强化资金支出使用审批,对大额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三重一大”要求执行,对报销金额超过5000元的,经党组会研究决定通过后填写《民政局财务支出通知单》支出。二是加强对会议记录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责任意识,确保及时记录、仔细规范。三是加强会议记录审核,由办公室负责人对党组会议记录内容进行不定期审核,确保内容不出错、无遗漏。四是已核对两项记账凭证,均因工作人员工作不认真导致,已写出情况说明附于记账凭证中,并组织救助管理站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民政局财务管理制度》,分管副局长已与救助管理站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要求切实履行监督把关职责。五是将原公告撤销,更正《济源示范区2020年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情况公告》内容后,再次在网站上公示。同时严把审核关,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坚决杜绝错别字、内容错误、严重表述错误等,确保已发布的信息内容准确权威。

(四)关于“上轮巡察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方面

整改情况:一是调整了彩票公益金评审委员会小组成员,进一步规范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二是针对上轮巡察发现的问题,纪委已调查处理结案,并于2021年12月16日给予时任募捐办负责人李成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撤职,降为管理岗十级。三是针对2020年12月再次通过福利彩票公益金又向该院拨款7.5万元问题,根据《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 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 河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2019年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实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工程,积极争取财政、彩票公益金等资金支持,完善人防技防措施,推动解决养老机构重大安全隐患与消防审验问题。民政局从2020年的返还公益金中拨付51万元,资助6个民办养老机构消防改造提升,分别为爱心敬老院、康乐老年公寓、曲阳湖老年公寓、老来乐老年公寓各9万元,柿槟老年公寓、静安养老护理院各7.5万元,属于正常补助资金。

三、下步工作及长效机制建设

虽然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在干部职工中产生了积极影响,但还存在不少问题,仍需要进一步发扬“钉钉子”的精神,紧盯重点问题,继续坚持不懈抓整改,着力转化整改成果,切实构建长效机制,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高质量推进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确保每个问题整改落到实处。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出现反复或反弹;对正在办理的整改问题,加快进度,确保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较长时间完成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边整边改,立行立改,确保整出成效。

(二)高水平完善制度体系。在持续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坚决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套有效制度。同时,以问题整改为突破口,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入分析查找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找准问题根源,切实构建起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制度措施。严格落实财务、项目、采购、人事管理等制度,巩固巡察整改成果,防止和杜绝有关问题的发生。

(三)高态势强化政治生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组主体责任,把日常监督实实在在地做起来、做到位,使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把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列入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清单,对巡察整改提出的问题和需要长期坚持的持续跟进监督,做好巡察整改的落实和成果运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391-6663328,邮政信箱:济源市黄河大道88号,邮政编码:459000,电子邮箱: jysmzjbgs@126.com


中共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民政局党组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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