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骨灰盒动辄几千甚至上万,在政府买单的情况下仍要额外掏几百块的遗体运送费,火化遗体需要选择“豪华炉”“普通炉”......,如此种种发生在殡仪馆的怪相引起群众的极大怨气,在倡导殡葬改革新风气的情况下,大发“死人财”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损伤了群众的获得感。按照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第四巡察组对市殡仪馆进行了机动巡察。
经巡察,隐藏在殡仪馆的种种乱象浮出水面。一是市殡仪馆由本单位在编人员牵头注册成立公司,承包经营殡仪馆的殡葬用品销售、鲜花礼仪服务和守灵室等业务,殡仪馆职工集资入股,获取入股利息和年底分红。二是收费不透明,投机取巧发“死人财”。殡仪馆在开展殡葬服务时,变相引导群众接受外包给服务公司的业务,增加群众负担。如在运送遗体环节中,经常谎称普通车辆排不上,迫使群众接受鲜花车等高档服务。再如在告别大厅的使用上,如不购买服务公司的580元起步的鲜花告别等服务项目,则只能在火化车间和告别大厅的连廊处进行告别,不能正常使用告别大厅。殡仪馆业务人员在引导家属选择各类高收费服务项目后,公司每月按比例支付提成。馆内业务经营的混乱与外包收费的隐蔽逐步形成了“私人埋头赚钱,政府前台背锅”的尴尬局面。三是殡仪馆骨灰寄存科公然出售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丧葬用品,并将此作为内部人员创收的一个渠道。
巡察组认为以上问题反映了殡仪馆党支部及市民政局党组在工作中存在的领导弱化、建设缺失、管理不严等现象,立即建议由民政、审计、财政、纪检等部门对殡仪馆经营性项目进行彻底的清理规范,将违规成立的服务公司依法依规予以取缔,清算服务公司和殡仪馆的资产、资金状况,对侵占挪用国有资产等情况从严查处。后经巡察回头看,群众意见较大的殡仪馆存在的种种不合理收费都予以取消,一个清清朗朗的殡仪馆回归大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