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轵城镇成立了监察工作委员会,群众对农村非党员举报件增多,多数为居民组组长案件。通过案件的查办,发现居民组在重大事项决策和资金使用管理方面存在较大风险漏洞,对此,镇纪委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向镇党委反馈,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完善。
首先,轵城镇召开“进一步规范组级‘三资’管理工作”会议,按照会议精神,轵城镇建立镇级委托代理服务制(涉及镇区2个村)和村级委托代理服务制(涉及镇区67个村),分别针对各村、各组集体“三资”实行了代理服务。截止目前,各村按照要求实行委托代理服务,加强了对居民组的“三资”管理,规范其财务行为,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下一步,轵城镇将继续加大监督检查,把推行“组财村管”作为治理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抓手,确保实施意见落实到位,实现村民小组财务管理运行有序、监督有力,为轵城镇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