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审计局扎实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2019-03-22 15:42 来源:

今年以来,市审计局按照市纪委《全市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紧紧围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内容和工作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要求、突出重点,依法审计,强化整改,扎实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在专项治理活动中查处一批侵害群众利益案件和腐败问题,据不完全统计,通过审计移送、审计整改,给予党政纪处分27人,通报批评34人,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审计机关作为政府专司经济监督的重要机关,具有反腐倡廉的法定职责,并在反腐倡廉建设中担负重要责任。支持和参与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是审计机关的政治任务和职责所在。局党组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为了进一步统一审计人员的思想,提高大家对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认识,今年以来,先后通过召开党组会、中层干部扩大会、全员会等多种形式,原原本本地学习市纪委“关于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文件精神,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相关规定,领会其精神实质,明确专项治理目标任务、治理对象、治理内容和方法步骤。同时要求审计人员要发挥专业特长、职能优势,打铁首先自身硬,模范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转变审计理念,严格依法审计,维护群众利益,杜绝和防止以权谋私、慵懒散浮拖、推诿扯皮、工作不实”等现象,强化了全体审计人员的责任担当,进一步增强了审计机关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纪律意识。

二、建立组织,明确责任。为确保“在全市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贯彻落实,一是审计局党组成立了“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主要领导任组长,亲自抓、负总责,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派驻纪检组监察室负责此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二是把专项整治工作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教育党员干部要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利于大于天”的审计理念,坚定理想信念,对党忠诚,勇于担当,敢于亮剑,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使审计人员在思想认识上有大提高,精神面貌上有大提振,工作水平上有大提升,推动审计工作顺利开展。三是把专项整治工作与审计机关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政府投资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结合起来,突出扶贫资金、民生资金、惠农资金、公共服务建设资金等审计监督,坚决查处和纠正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保证了专项整治工作的全面落实。

三、科学安排,严格监督。立足审计工作实际,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扎扎实实效果。一是科学安排审计项目计划。把《全市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中的治理内容作为今年的审计监督重点,把低保、救灾、优抚等民政专项资金、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公路三年行动计划、扶贫攻坚资金等全部列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科学拟定审计方案。二是集中审计资源和力量认真组织实施审计项目。牢牢把握“政治素质过硬、纪律作风过硬、专业技术过硬”的原则,选派政治强、业务精、素质高的审计人员参加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带头大员上阵,靠前指挥,每个领导班子成员领办一个审计项目,提高审计监督的效率和质量。三是坚持依法审计,认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在项目审计过程中,坚持审计职业操守,牢固树立“忠诚、清廉、依法、独立、奉献”的审计人员核心价值观,杜绝滥用审计职权、以审谋私、吃拿卡要等行为;严格审计程序,敢于动真碰硬,严厉查处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和腐败问题。扎实进行审计问题整改,不放过任何一个侵害群众利益的线索和腐败问题,完善制度机制,堵塞资金管理和使用漏洞,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利益,保证了财政资金的安全,推动了民生项目和公共服务项目建设,促进了专项整治活动的健康开展,受到了市委市政府和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好评。

今年以来,在对部分镇办、集聚区等单位在低保、救灾、优抚等民政专项资金发放中,发现存在违规发放等问题,通过审计移送,对17名责任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0人进行通报批评;在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跟踪审计的过程中,发现在危房改造中违规认定等问题,出具审计移送处理书2份,给予党政纪处分10人,通报批评21人;在农村公路三年行动计划乡村通畅的审计过程中,发现个别项目存在质量问题,出具审计移送处理书3份,对涉及的相关镇办3名村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和通报批评;在对扶贫项目管理审计过程中,发现存在贫困人员认定和工程质量等问题,目前审计整改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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