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至8月,市纪委监委第二审查调查室严肃查办了群众自2017年以来多次举报的我市某村委主任党某某等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核查组重点围绕党某某当选村委主任后与某大型国有企业的非正常往来,初步查明党为谋求个人及小团体利益伙同多名村组干部,通过封门堵路、恶意阻工等手段强行承揽工程及劳务,扰乱国企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涉嫌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多起涉恶类犯罪及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公司企业类经济犯罪,遂将该案移交公安机关,并跟踪协作督办。
2018年8月17日,公安机关对党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犯罪问题立案侦查。经专案强力攻坚,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5名(其中村组干部9名),查扣涉案资产138万余元,调查认定以党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假借经营村办企业,先后实施寻衅滋事犯罪4起、强迫交易犯罪3起、敲诈勒索犯罪3起、聚众斗殴犯罪1起、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犯罪1起,并强行承包、垄断某国有企业外包工程劳务和机械车辆服务,长期对该国企进行不法侵害。2019年6月21日,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针对该案暴露出的个别农村基层党组织被黑恶势力把持、村干部充当地头蛇肆意违法乱纪等突出问题,建议基层党委纪委:一是落实乡镇党委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和规范基层组织建设:二是切实优化营商环境,构建和谐村企、民企关系,依法有力保障企业生产经营;三是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查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扎实推进以案促改,助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