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纪办〔2017〕3号
各产业集聚(开发)区纪工委,各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市直机关各单位纪检组(纪委),市重点企业纪委,高等院校纪委:
现将《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济源市纪委办公室
2017年3月13日
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落实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集中开展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活动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使命,对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新颁布实施的“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是监督执纪的新守则,每条每款都有深刻的内涵和明确的指向。集中学习新颁布实施的“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是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组织开展好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是增强广大纪检干部“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的客观需求,是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坚守职责定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队伍自身建设的迫切需要。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着监督执纪问责的神圣职责,执纪者必须率先学纪懂纪、自觉知纪明纪、严格守纪执纪,切实担当起党章赋予的重任。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和纪检监察干部中掀起真学真懂、锤炼党性,学深悟透、砥砺作风,学用相长、提升本领,学以致用、推进工作的热潮,切实做到准确把握中央对反腐败斗争形势的重要判断,准确把握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经验启示,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部署,准确把握标本兼治推进管党治党的重要论述,准确把握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要求,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精神内涵和具体规定,促进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党性观念明显提高、纪律意识明显增强、思想作风明显改进、履职能力明显提升,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
三、学习内容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并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持续推进、不断深化。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突出抓好《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以及省纪委即将出台的规则实施办法等方面内容的集中学习教育,反复学习,反复思考,反复对照,全面掌握,务求取得实效。
四、方法步骤
市纪委统一制定下发活动方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结合实际制定各自具体活动计划。此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动员阶段(3月13日至3月15日)。制定印发活动方案进行组织动员,编印发放“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学习读本,确保纪检监察干部人手一册。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行动要快,措施要实,迅速在本单位本部门掀起学习高潮。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人人参与,切实增强学习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市纪委要在自办媒体开设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专栏,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对全市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开展全方位宣传,努力在全市上下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二)集中学习阶段(3月16日至4月30日)。市纪委领导班子先学一步、学深一层,为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树立标杆,要将“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列入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抓好全员研读思考,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交流,使“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重点开展以下四项活动:一是开展手抄“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原文活动,通过抄写原文、细读精研等方式,引导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逐章逐条、逐句逐字地学习,强化学思践悟,真正学懂、学透。二是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为本单位本部门纪检监察干部讲“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专题党课,提高学习效果。三是组织开展“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专题研讨活动,推动学习深入。四是组织开展“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专题知识测试和知识竞赛活动,检验学习成效。
(三)实践总结阶段(5月1日至5月31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做到边学习、边实践、边总结,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突破口,抓好整改落实。在学习教育实践中,要注重调查研究,把握规律,完善制度,推进工作,努力形成一批学习“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的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和实践成果。
五、工作要求
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研究、周密部署,采取措施、务求实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将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与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即将开展的“讲忠诚、守纪律、强素质、做标杆”活动结合起来,力争学习教育效果的最大化。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实施,全市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在市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下开展,由市纪委宣传部牵头组织实施,办公室、组织部、调研法规室、机关党委等部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办公室设在市纪委宣传部,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把握方法,精心组织。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精心组织实施,走实规定动作,确保全员参与。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学原文悟原理,全面准确深刻领会精神实质。要坚持创新学习形式,多运用研讨式、调研式、案例式学习方法,在交流互动中深化认识、加深理解;坚持问题导向,在发现和解决问题上聚焦,在完善制度、规范执纪上聚力,特别是要研究解决监督执纪问责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把集中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发展的具体措施,实现学习工作“两不误、两促进”,用学习推动工作落实,用工作检验学习成效。
(三)压实责任,强化督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在带头抓好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同时,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以问责压实责任、用担当诠释忠诚,做党章党规党纪的模范执行者、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定捍卫者。市纪委将不定期对各单位开展学习情况进行抽查,确保活动不走过场、不打折扣。
(四)建立机制,务求长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将深入全面系统地抓好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长期性任务,及时把好的经验做法形成长效机制固定下来,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实现党规党纪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请各单位于2017年6月1日前将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总结报市纪委宣传部。各单位在活动中开展的特色及创新工作,要即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