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的问题抓紧整改,逾期整改的,将予以通报;对整改不到位、虚假整改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8月21日,山城区纪委监委向8个镇(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发出问题交办函,对问题整改提出明确要求。
为保障灾后重建和生产生活秩序尽快恢复,确保救灾资金和社会各界捐赠的救灾款物及时足额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8月15日至18日,区纪委监委统筹使用“室组”联合监督力量,成立20个专项监督检查组,对全区8个镇(街道)100个村(社区)防汛救灾物资和受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全覆盖、地毯式监督检查。
为确保此次专项监督取得实效,区纪委监委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有针对性地制定监督检查方案,将检查内容细化为“三查三看”,即查村(社区)接受上级拨付和社会捐赠的救灾资金物资台账和发放记录,看是否存在接收不登记、管理不规范、发放不记录和截留挤占、无故迟滞拨付、发放等行为;查群众领取资金物资情况,同镇(街道)、村(社区)发放台账进行核对,看是否存在贪污侵占、擅自挪用、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问题;查临时救助资金发放公开公示情况,看是否存在隐瞒防汛救灾资金使用分配信息,依照规定应当公开而不公开的行为。
“社区收发救灾物资有没有记录?受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资金公示了吗?请把相关资料台账让我们看一下。”在汤河桥街道一孔桥社区居委会,第十五监督检查组仔细核对群众领取资金物资情况。
“大姐,想问问您,这次暴雨后,村里给咱发救灾物资了没?都给咱发了点儿啥?”在石林镇卜家沟村,第二监督检查组到群众家中了解领取物资情况。
……
专项监督检查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台账、走访群众等方式进行,在每个村(社区)随机抽取10户受灾群众了解情况、听取诉求,收集相关问题线索。目前,专项监督检查已累计走访群众1100余人次,下发问题交办函9份。(撰稿:山城区纪委监委 耿非凡 赵丽圆 编辑:胡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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