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以下简称监察官法)。山城区纪委监委及时跟进,采取“线上+线下”的形式,认真学习监察官法。
“线上”,区纪委监委通过“清风山城”微信公众号平台转发监察官法原文及相关文章,充分利用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开展学习;“线下”,第一时间召开专题学习会议,围绕制定监察官法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积极推动实施等方面进行传达学习,并对如何学习提出要求。
“监察官法是一部责任法,明确了监察官在职权范围内对所办理的监察事项负责。”专题会议上,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王保清要求,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要充分认识制定监察官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足功夫,准确把握监察官法的实质内涵,立足实际积极推动监察官法实施。
大家纷纷表示,要以学习贯彻监察官法为契机,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以实际行动忠诚履职尽责,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王子瑞说:“立足监督职能职责,认真学习贯彻执行监察官法,努力提高法纪思维、增强依法履职能力,勇于担当、敢于监督,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一定要严格按照监察官法划定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依法履职尽责,提升各项专业知识和能力。”长风中路街道纪工委书记陈合新讲道,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与群众接触最多,必须正确行使权力,严格自我约束、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做为党和人民服务的忠诚卫士,
驻区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卢英表示,监察官法将监察官的履职要求具体化、制度化、法律化,强调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监督、防治腐败,这就需要加强对法律、法规等专业知识的学习,作为一名派驻纪检监察干部,一定增强学习的政治自觉性,以更高的政治觉悟、专业知识履职尽责,依规依纪依法正确行使权力。
下一步,区纪委监委将结合全员培训,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集中交流讨论会、支部微课堂等丰富多彩的学习形式,抓好监察官法的学习,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深入推进“激浊扬清”工程、集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等工作的内生动力,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山城区纪委监委 王艺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