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两起不正确履行职责、出具虚假证明等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0-11-05    来源:淇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为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强化警示教育震慑作用,督促各级党员干部认真履职尽责,现将查处的两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淇县庙口镇小岩沟村原党支部书记秦刘喜不正确履行职责、出具虚假亲属关系证明问题。2007年,秦刘喜在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为秦某、秦某如、王某丹、王某影、王某结等5人出具虚假亲属关系证明,致使淇县妇幼保健院和庙口镇卫生院为以上5人办理错误的出生医学证明、庙口派出所为以上5人办理错误的入户登记,且在2014年以来的贫困户识别中,秦某、秦某如被错误纳入贫困户人口,并于2017年错误分配到易地搬迁安置房,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同时,秦刘喜在为王某结出具虚假亲属关系证明时,王某结爷爷送给秦刘喜1000元现金。2019年12月28日,淇县纪委给予秦刘喜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淇县西岗镇大车村党支部委员赵玉强(主持支部工作)不正确履行职责、伪造财务资料等问题。2015年9月,淇县西岗镇大车村党支部委员李秀利,利用协助西岗镇政府从事本村危房改造对象申报、评定、审核的职务便利,冒用建档立卡贫困户邓某某的名义申领危房改造补助,以其旧房和翻建的新房冒名顶替通过竣工验收,并于2016年5月骗取1.5万元危房改造补助款(另案处理,违纪资金已追缴)。赵玉强作为主持村支部工作的党支部委员,未正确履行审核把关职责,且事后明知李秀利违规骗取危房改造资金的情况下,未向上级部门报告也未采取有效措施。2018年4、5月份,大车村村两委对村委会门前文化广场进行硬化,工程款共8.55万元,当时已支付5万元,余款3.55万元未支付;2019年3月,赵玉强未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模仿其他5名村两委干部签字、伪造会议记录等方式,报账支付村文化广场硬化工程欠款3.55万元。2019年4、5月份,赵玉强未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将村室改造工程交给鹤壁晟祥物业服务公司承建并签订施工协议,在工程完工后进行党建宣传装饰和购置办公家具;同年6月,赵玉强模仿其他4名村两委干部签字、伪造会议记录等方式,报账支付工程款7.251万元、办公家具款0.721万元、党建宣传装饰款1.915万元。2019年12月28日,淇县纪委给予赵玉强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上述2起典型案例反映出,仍有部分党员干部政治站位不高、责任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实、不正确履职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希望全县各级党员干部要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认真正确履职尽责,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争做为民担当、为民服务的党员干部。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将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度,对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从严查处,绝不姑息迁就,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

上传:李娟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