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淇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高海军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6年至2018年,高海军利用负责民爆物品审批的职务便利,先后4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淇县某石材公司葛某某的礼金2000元及价值3500元的消费卡等礼品。2021年6月,高海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二、淇县西岗镇纪庄村党支部委员罗海贵在申报廉租房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15年,西岗镇组织各村村民按照相关规定申报廉租房期间,罗海贵作为纪庄村廉租房申报工作具体负责人,未及时向村“两委”通报申报名额,私自出具村级介绍信办理审批手续,且在汇总廉租房申报资料时代替时任村支部书记签字。2021年5月,罗海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淇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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